“千寻练带新安水,万仞花屏问政山。”为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发掘乡村资源优势,展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全域旅游中的作用。“品味歙县•自在乡村”徽城镇第五届问政贡笋节暨第一届“问政竹韵”杯摄影赛将于3月30日举行开幕仪式,现将活动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歙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徽城镇人民政府、徽城镇问政村村委会
协办单位:歙县县委宣传部、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歙县农业农村局、徽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徽城镇综合文化站、歙县摄影家协会、黄山至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活动名称
“品味歙县•自在乡村”徽城镇第五届问政贡笋节
三、活动主题
打响贡笋牌 做好竹文章
四、活动地点
徽城镇问政村村委会
五、活动时间
2019年3月30日
六、活动内容
(一)开幕仪式(3月30日上午9:30)
1、领导嘉宾致辞
2、第一届“问政竹韵”杯年度摄影赛启动;
3、“我行我秀”问政山步道运动轨迹最美拼图赛启动
游客可用手机运动APP记录平时在问政山竹林步道不同的运动轨迹,走出创意,拼出最有意思的轨迹图形,将截图发至邮箱:2021326997@qq.com ,10月底由活动组织机构评选出“问政山步道最美运动轨迹”10名,在歙县手机台公布入选名单及运动轨迹图形截屏,入围者将获得神秘礼物一份。
(二)演艺表演
1、手鼓《爱我中华》(表演单位:县旗袍协会)
2、舞蹈《问政笋商》(表演单位:歙县心砚舞苑)
3、徽州民歌表演唱《十二月花》、《牧牛山歌》(表演者:徽州民歌国家非遗传人操明花)
4、情景剧《斩尾龙的故事》(表演单位:徽州师范学校)
5、舞蹈《葡萄架下》(表演单位:歙县文化馆)
6、快板《巾帼心向党》(表演单位:徽城镇综合文化站 )
(三)中国徽菜大师“问政贡笋杯”第一届厨艺赛
(四)徽州能工巧匠竹艺展
(五)问政山农家风味午餐
沿途农家乐:
贡笋山庄(联系人:汪 啸18905595686)
竹韵人家(联系人:汪永飞13675596685)
华屏山庄(联系人:吕孝华18605591536)
叠云山庄(联系人:汪永明15105593438)
(六)挖笋体验
1、活动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起至3月29日止
2、联系人:庄英
3、联系电话:18955926750
4、报名费用:60元/人
5、注意事项:挖的笋不超过4斤免费拿走,超过的价格按当日市场价购买(超过部分不要也可以),含中餐(农家菜),下午免费参观游览问政斩尾龙母亲坟遗址、鲍相寺遗址、问政观、古城门、庆钟楼遗址、金盆界(县中起源地)、百年樟树、问政古名居。
(七)问政山采风观光(游览线路)
推荐旅游线路:
(1)行知中学入口—贡笋山庄—竹韵人家—主会场—古樟树—斩尾龙遗址
(2)歙县中学入口—应公泉—紫阳书院—华屏山庄民宿—庆钟楼—宝相寺遗址—主会场—古樟树—斩尾龙母墓遗址
(3)琳村岭入口—叠云山庄—斩尾龙遗址—古樟树—主会场—庆钟楼
(4)新路街路口—问政古道—问政古城门—庆钟楼—宝相寺遗址—主会场—古樟树—斩尾龙墓母遗址
第一届“问政竹韵”杯摄影赛启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品味歙县•自在乡村”第五届问政贡笋节活动及全方面展示问政山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9年3月至10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一等奖1幅,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幅,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幅,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20幅,奖金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一、二、三等奖摄影师将获得由徽城镇人民政府在下届贡笋节开幕式上颁发“签约摄影师”证书,成为徽城镇相关活动中的指定摄影师。
四、投稿邮箱
sxsyjxhah@163.com
五、作品评选
由组织机构组织专家于2019年10月30日前进行评选并在歙县摄影家协会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示。
六、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组照、彩色、黑白不限。
3.作品必须取材于问政山境内与“第五届问政贡笋节”。
4.组织机构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投稿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织机构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组织机构。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编 辑: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来 源:徽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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