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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庙(崇圣祠、明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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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庙(崇圣祠、明伦堂)

文庙教授署与明伦堂

清代的儒学署相当于今天宣传、教育、文化部门的合一,一般来说,明伦堂是当时官学必不可少的,在书院兴起之前,明伦堂一直是生员们上课的地方。教授署与明伦堂的兴衰,是清代教育制度变化的缩影。长春文庙教授署的训导和教授,其职能是什么?教授署和明伦堂又为何被长春自治研究所强占?政权更迭,昔日的儒学建筑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历任训导和教授的职责

谈到儒学,不得不说儒学的教职。长春学署的官员最初叫训导,后来随着长春升府,品级也随着提升为教授。清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设立时,并没有训导这一官员,直到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与文庙一同设立。建好后的儒学大院,除了学署和明伦堂,还有18间配房,一般作为办公用房和生员们的斋舍,训导及家眷,斗役、伙夫、马夫等差役人员也住在其中。

《长春县志》记载,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的40年中,长春只有5任训导(教授),分别是:王迎寿、赵椿龄、解萌桐、李乔年、鲍俊卿。其中,有两人任期超过十年。为何40年中只有五任官员?一是当时的吉林省天气寒冷,比较贫穷,没有官员愿意来到吉林。二是收入太少,一年的薪俸只有几十两银子。因此,当时的官员都不愿意来吉林省任教职,有的被任命的,也拖延着不来就职。导致吉林将军和巡抚只能从附近的省份选官,或者由本地人担任。这也是吉林省的教职籍贯多是直隶的原因。此外,当时的教职岗位流动性差,他们很少能有取得巨大政绩而得到奖叙提职或推荐的机会。因此,到吉林省这个边疆省份任职者也都是当时官场上的弱势者,多数人没有金钱进行捐升,提升的机会很渺茫。只要不犯错误,就会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

当时训导与教授的职责与地方教化学风密切相关。吉林巡抚陈昭常曾说:“教职一缺,有整饬士风,教育地方之责”。当时的第一任训导王迎寿,长春厅署的役吏聂龙川曾请他为自己去世的母亲写《节孝碑文》,他自己也说“职司风化”而“不敢固辞”。除了对符合封建社会伦理纲常的引导,训导们还要组织岁试、科试,还有生员的教学、课考日等。长春童生的岁科考的考棚,也可能设在这个大院。清光绪六年(1880年)长春在童考时,发生了童生罢考事件。赫选三等5人拒绝答题,闯出考场,直接到训导府去找王迎寿,说考试不公平,王迎寿惊怒之下,予以痛斥。事后,他又给吉林将军上了禀文,详细汇报了过程,还去找这几个罢考生童的保人,让他们交出5人进行罚办。因为当时的罢考是重大事件,如果处理不当,王迎寿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文庙的“春秋两祭及平时典守事宜”也是由训导或教授负责。他们还要按轮值年份,以领队的身份,带着吉林和黑龙江省的各府州派出的差役和考生,到顺天府(北京)参加会试,以便让各府州县的差役识别本籍考生有无假冒顶替。长春的儒学教授李乔年,在带队时,曾在今天的辽宁营口大病一场,几乎客死他乡,最后是由他儿子完成了带队任务。但其子也是“坑爹”的纨绔子弟,李乔年在长春任职17年,也算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儿子在长春开设赌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九月,孟宪彝来长春任知府,上任不久,就查实了这个情况,府教授是由吏部选派的,孟宪彝无权处理,他于是请示了当时的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徐世昌下令必须处理,于是李乔年的儿子被抓,李乔年也因为“年老昏庸,纵子聚赌”被徐世昌参奏,并在清宣统元年(1909年)正月被撤职,此后府教授一职即由孟宪彝代理。这种情况一直到宣统元年五月,新一任府教授鲍俊卿到任。

长春自治研究所强占教授署和明伦堂

明伦堂是生员(秀才)读书和学习的场所,也是对他们进行考课的地方。此外,每三年一次的岁试之时,学政都要到此悬牌讲授,并对生员考试,取进廪生、增生等。除了对长春学子的培训引领,长春的明伦堂可能还是长春科岁二试时的考棚所在地。清代的岁考(童生试),是三年一次,所以考棚也多为临时搭建的,一般设在县衙、书院,甚至是地主家的大院中。清光绪元年(1875年)长春设立考棚也应是临时建筑。根据清光绪六年(1880年)的长春童生罢考案,长春训导王迎寿事后写给吉林将军的呈文中也显示长春的考棚与学署是极近的,这说明,长春的考棚也可能在训导署的后院,可能就在其西侧,即与其一道(文庙胡同)之隔的宽地。但其具体的地点,目前还不能确定。

从清朝到民国,文庙的地位没有太多变化。但在清末,科举已停办数年,新式教育是由劝学所来管理,儒学已是明日黄花,失去了教育职能,儒学府也失去作用,教授一职成了无用之缺。清宣统元年(1909年),鲍俊卿接任长春儒学教授时,吉林省各府厅州县的教职,除了“典守文庙之外,几于无所事事”。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就曾在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奏请教职一缺应“停止铨选。”逐步废除教授一职,改为知府来接管“文庙奉祀”的职能。

当时的清朝正推行宪政,各地都在筹备自治,吉林省根据筹办宪政的相关单程,开始在各府厅设立自治研究所,长春府也在宣统元年(1909年)的闰二月成立了这一机构。当时的自治研究所就设在明伦堂。为此官方还曾投入资金,对明伦堂大加修缮。而当时,与其一墙之隔的文庙,已经衰败残破得不像样子,当时东北最有影响的报纸《盛京时报》都发出了感慨说:“过去之圣人,诚不如现今学生之多幸福也。”其实这也是清朝思想文化统治已处于崩溃边缘的外在反映。

此后三年,长春自治研究所就一直驻在此处,还在这里举办了四期自治人才培训班。长春自治研究所举办的培训班,虽然不是正规的学校教育,但长春知府仍将其视为教育的组成部分,要和其他学校一样,参与祭祀孔子。在宣统元年(1909年)腊月初二,头班学班举行了毕业典礼,时任长春知府的许元震,还率领职教各员,齐集大成殿举行了祭祀,在圣先师孔子像前,行三跪九叩礼,然后对学生们发表了长篇演讲。1911,清朝统治结束,其所推行的宪政也寿终正寝,自治研究所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于1912年6月停办。至此,研究所一共培训了四期员。

自治研究所设在明伦堂时,这里还是一级衙署。但自治研究所设在此地,实为鸠占鹊巢,这引起鲍俊卿的不满。这位光绪朝甲午科的进士上呈给东三省总督,禀报自己已无地办公。东三省总督闻报后,责成吉林省民政司转饬长春知府许元震,说如果真的存在占用情况,就必须给倒出来。许元震随后进行调停。最后三方商量的结果,是学署的前院“暂为授课之所,后院五间瓦房和四间平房作为学署办公之处”;同时还议定,由鲍俊卿兼任自治研究所监学,每月付给薪水30两白银。宣统元年(1909年)十月初,鲍俊卿就任监学,自治研究所代理所长。但是长春有一位有名的乡绅何晓川,不喜欢这种安排,于是籍口以所中学员不认可为由,迫令鲍俊卿辞职。当时长春府知府许元震正生病,鲍俊卿申诉无门,只好黯然离职,而何晓川也不经札委,就自任监学。本来商议好的学署办公用房也没有拨还,这样,学署各种文牍、卷宗以及文庙祭器都无处摆放。鲍俊卿连会客之所都不曾有。愤怒之下,他又给吉林西南路兵备道上了禀文,指责何晓川“不顾局面,抗违院批,占衙不让”;还指控何晓川“三宗罪”:一是还把自己的亲弟弟,也是岁贡生的何印川招进所内,任财务处主管,兄弟二人把持所务,自私自利,将这里变成了“何家公馆”;二是何哓川吸食大烟,这在当时正在禁烟的情况下,是一项重罪;三是自治研究所学员晚上去听戏或者去寻花问柳,大声喧哗,影响休息。最后,鲍俊卿几乎是痛哭流涕地说自己虽然“禄祑虽微,忝厕官班之后,原有衙署,何甘退让”。收到鲍俊卿的禀文后,吉林西南路道批饬给长春知府。相对而言,何晓川在长春影响是很大的,当时的长春府知府徐冠瀛不想得罪何晓川,因此在复禀中,对鲍俊卿所控各节,模棱两可,只对何家兄弟二人共在一所的明显事实表示出异议。

根据后来的资料推断,自治研究所并没有让出所占的教授署,但鲍俊卿又再次担任监学。当时自治研究所占的明伦堂的东厢五间房,只是普通的土房,结果因为大雨,“北山墙坍塌,房顶透天,长檩朽折”,为此自治研究所还申请经费进行了修缮。因为自治研究所占用房屋,结果用于祭孔的器物家具无处堆放,造成了大量的流失。

清宣统二年(1910年),吉林省出现教授、训导辞职风潮,吉林巡抚陈昭常又奏请说:“比年学校日兴,其在上既视教职为不足重轻,而士之有志者亦复鄙不屑为束身求退”,这样情况下“教职久悬,几同虚设,应准先行裁撤,免旷厥官”。清朝同意了吉林省的这一要求。宣统三年(1911年)十二月,饱受委屈的鲍俊卿也以“年逾耳顺,不克操劳,加以俸薪廉薄,入不抵出”为由,提出辞职。所以,他是长春最后一任府教授。从此,教授署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自由支配的官产,自治研究所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

长春文庙小学的发源地

1912年6月,自治研究所停办后,明伦堂就空置起来。长春城议事会办事机构——城自治公所在1912年8月从西三道街租房内迁到这里。随后其管辖的施医处以及马路工程局等机构也先后迁到这里。清末,长春财神庙成为商家的议事场所,而包括明伦堂在内的教授署院落,已成为官方的公共议事场所。自治研究会还没解散时,就有许多官方机构还经常借明伦堂召开会议,如长春府议事会召开的各种筹备会;民国初年统一党长春分部成立、青年党成立等活动。特别是1913年2月20日,筹边使章太炎到达长春的欢迎大会,也是在此举行,长春府议参两会、城议董两会、共和党、统一党、国民党、群进会、中学堂、女学堂职员等各界名流一百多人与会,可谓是在此召开的最隆重的一次会议。

长春城议事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办理公益事业,曾参与了大量关于公共事业的决策过程,所以,教授署旧址也成为民国初年长春城内除了长春府衙署之外的又一个政治中心。民国初肇,教育上的问题多多。1913年3月,前清的附生,时任长春城议事会议长的李价人提出,利用教授署后院5间空房舍,创设一所蒙养学堂,这得到城议事会众人和士绅们的赞同。对房屋简单修葺后,这所小学正式挂牌成立,首任校长,是刚从东关高等小学堂辞职的校长朱立铭,从此明伦堂在一定程度恢复原有的学校教育职能。因为这个学堂的创办者——城议事会为自治组织,学款来自自治经费,于是民间称这个学校为“自治小学”。1913年8月,自治小学开始招生,9月20日对报名学生进行考试,“合格者即开始入校授课”。

自治小学在开办之年,没有得到大家的响应,“生徒寥寥”。好在民国三年时,时任长春县知事的易秋涵重视此事,要求劝学所将这个学校划进长春县的学务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并命名为第三初等小学堂。劝学所还张贴了广告,拟添招生。随后,劝学所又将位于东四道街的第二初等小学归并到此,统称为第二初等小学。在以后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个小学的规模和级别不断提升。因为校舍窄狭,1930年,时任长春教育局局长的吴长春专门拨款“建筑讲堂、宿舍十五间”。扩建之后的学校曾召开过长春城各学校的“运动大会,”可见该学校规模应该是很大的。

伪满时期,这所小学依然存在,根据当时的地图可以看出,已经改为“文庙国民学校”;国民党管制长春时,又改为“长春市立文庙小学”,其地点迁到文昌阁西侧,大约是今天文庙小学的位置。根据《南关区地名志》和一些材料记载,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庙门前和泮桥的地方,成为南关区东头道街小学校舍;文庙后院成为九十九中学校舍。这些小学校从明伦堂起步,也算符合这个地方原来的教育用地的性质,至今有百余年的历史,可算是长春历史最悠久的学校了,这也算是明伦堂曾有的官学延伸吧。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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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何明:建立献殿记/重修文公祠娲皇圣母庙南洞庙补修石堰碑记

(23)建立献殿记

【原文】

元夕诗云:“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火树银花者,即俗所讲烟火也。更乐一乡因立烟火社,非徒睹龙灯,观鹤焰,原以妥神灵也。我大东巷每岁上元节届十五,灯火交辉,锣鼓并响角觗场中,宛然笛愉宫调踏歌声里,时或曲按霓裳。咸赖主家轮流置备,以供烟火之敬。故往往搭棚,苦于烦费。今合巷公议,建立献殿三楹于东阁外。后靠圣殿,前对神丘。左镇北岸,右环东池。此诚血脉聚会团结处也。爰建献殿于此,庶乎暂费一时,而久省百世。每岁备烟火者,不苦于搭棚,而愈以妥神灵也。夫因序其事,以志之。

庚子科恩赐举人董其成撰附生江培滋书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

【译文】

唐代的政治家兼文学家,著名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中写道:“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自此以后这首五律的开首两句,也就成为吟咏元夕盛况的千古名句,影响深远。而,其中的“火树银花”就是我们俗称的焰火。我更乐乡素有在元宵节期间(正月十三至十六日)置办焰火的传统,故而专门成立有焰火社。这些并非仅仅是人们在节日里,观摩和赏玩绚丽各异的灯笼与流光溢彩的焰火,而是源自一种古老的安定神灵的祭祀盛典。

我大东巷在每年的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期间,处处张灯结彩,阵阵鼓乐齐鸣。沉醉于欢快的传统表演场中的人们,伴随着悠扬的笛笙旋律,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美妙的曲调犹似宋元时的九宫十八调,又像盛唐的霓裳舞曲。这些祭祀仪礼和娱乐活动的安排,全部依靠轮执主家承办,竭尽主家置备焰火的一片敬畏之心。所以往往要临时搭棚,这样不但辛苦,而且也造成浪费。因此,经过全巷公议,决定在东阁外建立献殿。于是一座三开间的殿宇赫然而立,鸟革翚飞,势踞形胜。后靠巍巍圣殿,前襟茫茫神丘。左镇森森北岸,右拥静静东池。这里确实是一处血脉相融,凝聚人心的好地方啊!毋庸置疑,决定在这里建立献殿,虽然一次性投资的花费大,但是从此结束了年年都要投资花费的弊端。从此每年承办焰火的轮执主家,再也不用发愁辛苦搭棚了。而更重要的是安定神灵的祭祀礼仪与活动,也有了一个安全的永久场所。故而作文以志。

(24)重修文公祠娲皇圣母庙南洞庙补修石堰碑记

【原文】

昔更乐旧有香首四人,经管池塘、庙宇、春祈秋报等事。历世皆然,永为旧规。道光二十九年村遭不测,耆社以散,香首未立,延迟数年。庙宇倒塌者居多,神像毁坏者益甚,村人目睹心伤,意欲邀人经理。因於咸丰七年,乡约傅玉成、赵多福并绅士,耆社与村众等同议。余四人充膺香首,以办祭祀。奈废缺已久,振兴尤难,欲兴工而难举,欲息肩而难辞。故又敦请维首李长春、江荣海、张正乾、赵际昌等,遍阅诸庙。惟南洞龙泉圣母庙,神山文公祠与娲皇圣母庙,其工为最急。故於七年六月间,将南洞庙兴工修补。维首李长春等日夜经营,不惮烦劳,未满一月将庙修讫,聊蔽风雨。不料又遇岁旱欠收,工难连举。延至九年七月间,将文公祠重修,娲皇圣母庙补修。花费钱文无处办,又于各巷维首二人,沿户收钱以完此工。故序其事,以志之。

邑庠文生江鸣绵撰侄耀南沐手敬书

咸丰九年十二月吉日立

【译文】

自古以来我更乐乡就设有香首四人。负责经营管理境内的池塘、庙宇及春祈秋报的祭祀等项事宜。历代沿袭,早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道光二十九年时,全村遭受一次意外的非常事件。直接导致老社解散,新老香首的换届也无法进行,这种情势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所以庙宇倒塌颓败的很多,而神像毁坏脱落的程度更加严重。村民无不目睹心伤,故而纷纷议论,欲请能人出山主持局面。

于是,咸丰七年乡约傅玉成、赵多福等乡绅,老社与村民共同磋商、推举。我等四人当选,出任香首。正当筹办举行祭祀时,怎奈荒废已久,积重难返,中兴尤难,身处两难境地。如果动工障碍重重,而实难付诸实施;如果歇工息肩退避,又不容自我请辞。故而敦请维首李长春、江荣海、张正乾、赵际昌等先生巡视各庙,编制出各庙毁损程度一览表。其中南洞的龙泉圣母庙,神山的韩文公祠与娲皇圣母庙等三处最为紧急。因此於同年六月间,首先将南洞庙开工修补。维首李长春日夜操持,不辞劳苦,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庙成工就了。总算是能遮风挡雨。然而想不到今年又逢天旱,收成不好,其余工程也就很难连续进行了。只好将修建工程拖延到二年后,即咸丰九年的七月间,才将韩文公祠重修,娲皇圣母庙补修。但是这些工程费用,却仍无着落。不得已只好请各巷的正副维首二人,分解摊派到户头,并亲自上门收钱,才得以完成这项工作。故而作序叙其事,以资纪念。

董何明 :笔名可月、曹重。更乐东巷人。长期致力于企业管理和改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撰写专业技术管理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数十篇,分别在《文汇报》、《中国船舶报》、《河北企业》等报刊和省、部级专业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发表。其中获中国船舶总公司、河北省管理现代化成果一等奖、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同时,在报刊上发表报告文学、小小说、诗词、评论、杂文等数万字。先后出版了《企业配套改革探索》、《国企规章制度》、《董家圪节记忆》、《故墟长歌》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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