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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吗


泰国免签费的是落地签证,不是免除所有签证费用,如果是正常贴纸签证的话还是要收费的。泰国签证费用一般在230-280之间,具体费用还是要根据大家办理方式来决定。

而泰国行前签证办理一般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去使馆或领事馆和找旅行社代办。而自己去领事馆办理的话费用是230元/人,不过所需材料多。如果是找旅行社代办250-280元/人,需要材料少也不会麻烦。

泰国办理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和一张护照尺寸照片。

2、往返机票复印件或确认过的机票订单。

3、不少于100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

4、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担保信(英文或泰文),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赴泰目的(仅限中国公民)。

军人旅游免费吗 国家级旅游对军人免费吗 免费吗

1. 国家级旅游对军人免费吗

不能。 通常免费或优惠进入旅游区只针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没有这项优待,退役残疾军人除外。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2. 军官旅游全免费吗

优待政策

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

大门票及园内观光车票免费。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身高1.2米(不含)-1.5米(不含)的儿童

大门票及园内观光车票半价。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生(海内外均可)、7周岁(含)-18周岁(含)未成年人,凭本人有效学生证明、身份证。

大门票半价。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年龄60周岁(含)-69周岁(含)的老人

大门票半价。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70周岁(含)以上老人

大门票免费。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持有国家现役军人证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离退休军人

大门票免费。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不含持港澳台及境外媒体证件的记者)

大门票免费。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持有国家残疾人联合会所发的残疾证人员

大门票免费。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劳模证、英模证和道德模范; 持有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持有国家、省市部门颁发离休证的离休干部。

大门票免费。园内观光车、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旅行社团队中的全陪,凭国导证、旅行社总经理经理资格证或境外全陪证

大门票及园内观光车票免费。竹筏漂流等项目正常收费

武夷山可以分为天游峰至桃源洞、九曲溪至武夷宫、一线天至虎啸岩、大红袍至水帘洞四个片区。景区的景点比较分散,东边一个、西边一个,不像其他旅游景点那样能一次性走完,所以在此游玩一般都需要2-3天。

3. 旅游景区军人免票政策

1、京植物园、颐和园、十三陵、世纪坛、军博、香山公园、香山植物园、北海公园、北京动物园、紫竹园、天坛、中山公园、大观园、什刹海、天安门城楼、毛主席纪念堂(全国人民都免票)免票。北京其它景点大多半价,只有八一当天免票。北京故宫半价,只有八一建军节那天才免费。卢沟桥、八达岭长城不免费。还有在北京持义务兵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如公交车,地铁,城铁。注意是义务兵证件,士官都不行,军官更不行。(斑竹从2003年至今每年验证)北京的"八大处公园"只有司政大院里的士兵证才可以免费,还有北京丰台的"世界公园"也只有八一那天免费,其余时间65元一张票。

2、河北石家庄抱犊寨(士兵证免费)、原动物园、植物园免费,西柏坡免费,(斑竹于2008年6月验证过)清东陵、蓟县盘山、黄崖关部分部队免费。(限驻地附近)。易县的清西陵免费。

3、保定,总督府、古莲花池、地道战、动物园、植物园都免。满城汉墓半价,狼牙山免费。承德避暑山庄、普陀宗乘之庙免费。秦皇岛老虎石公园,联峰山公园,天下第一关等很多。邢台所有公园,郭守敬纪念馆。邢台所有公园,郭守敬纪念馆免费。

4、山西大部分景点都免费,大部分城市的公交车也免费山西大长治 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坐公交车都是免费。

4. 军官家属旅游免费吗

《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第二十五条 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

第二十九条 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

扩展资料

1、列兵家属在入伍第二年开始享有现金优待政策,优待水平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由当地财政部门筹措,当年年底到地方民政优抚办公室领取即可;

2、军官以及士官家属在享受现金优待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四项政策,高级士官配偶及其子女的农村户口自动转为城镇户口。

3、由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准予落户,对于符合随军条件但未随军的士官家属,则由军队提供分居补助费与医疗补助费。

4、国家对军人子女教育问题尤为看重,特别规定军人子女享有自学前教育开始免交规定项目外的一切费用、跨省接受义务教育、降低30分接受高中教育等政策,军烈属则视烈士功勋等级在高考中享受降分优先录取至免试录取的不同待遇。

5. 国家什么景区军人免费

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门票军人没有优惠。 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门票成人300元,身高1.0米至1.5米儿童、65岁以上的长者凭身份证验票入园210元,身高1.0米以下儿童免票(每位购全票成人限带一名1.0米以下的儿童)。 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隶属全国首批国家级AAAAA旅游景区。长隆旅游度假区,地处广州番禺。被誉为“中国最具国际水准的野生动物园”,是全世界动物种群最多、最大的野生动物主题公园。

6. 军人到旅游景点免费吗

一、免费对象:现役军人。 二、免费景点:大慈恩寺及大雁塔、小雁塔、钟楼、鼓楼、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环城公园、?河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春晓园、蔷薇园、大明宫遗址、化觉巷清真大寺、青龙寺。 三、免费办法:现役军人持相关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士兵证)免费进入。四、免费范围:各景点门票。

7. 军人去旅游可以免费

目前,各地政策不一样,退役军人门票免费,这个事儿是部分城市决定的,比如说河北省对退役军人优待比较多,河北省自己做的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也就是说是河北的退役军人才能够享受在河北旅游的免票待遇?

目前,全国退役军人的优待证还没有做好也没有下发,所以,退役军人去旅游是自己花钱的,如果有退役军人可以免费试用的,就是退役军人优待证。

8. 军人是不是所有景区免费

周口野生动物园对军人实行免费。旅游景区和景点对现役军人实行免费政策是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周口动物园也不例外,现役军人持士兵证、军官证,退役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都可以免费入园。对军人实行优待是地方党和政府拥军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拥军爱军优军。固我钢铁长城。

9. 景区对军人实行免费吗

退伍军人凭退伍证去景区门票有些景区全免,有些是半价,以每个景区的公示为准。

军人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在政策方面的话,一直都是实施军人身份优先的,毕竟军人身上担负保家卫国的使命,而他们也是用自己的力量,默默的为国家付出,所以说很多地方都会给军人留出特殊通道,那么军人也是能够享有优先权的。

如果去旅游的话,在大部分的景区里面只有现役军人或者是退役残疾军人才可以享受到免门票的待遇,如果你是退伍军人的话,那么有些地方是可以凭借着退伍证享受半价优惠的,具体的情况也可以在旅行前一段时间了解景区的优惠政策,做好自己的预算。

所以随着国家发展越来越好了,相信在这之后也会有更多的福利政策下台,来帮助这些退伍的军人。

10. 军属旅游免费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第四条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负责所在行政区域人民政府与军队单位之间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

第七条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列入预算。

第八条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军队各级机关,应当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工作评比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军人权益保障提供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十条每年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单位应当在建军节组织开展庆祝、纪念等活动。

第十一条对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军人地位

第十二条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基本成员,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听党指挥,坚决服从命令,认真履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职责使命。

第十三条军人是人民子弟兵,应当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挺身而出、积极救助。

第十四条军人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力量,应当具备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所需的战斗精神和能力素质,按照实战要求始终保持戒备状态,苦练杀敌本领,不怕牺牲,能打胜仗,坚决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军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事业,依法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军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依法参加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选举,依法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七条军队实行官兵一致,军人之间在政治和人格上一律平等,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对待。

军队建立健全军人代表会议、军人委员会等民主制度,保障军人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军人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严格遵守军事法规、军队纪律,作风优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九条国家为军人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军人因执行任务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军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条军人因履行职责享有的特定权益、承担的特定义务,由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章荣誉维护

第二十一条军人荣誉是国家、社会对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褒扬和激励,是鼓舞军人士气、提升军队战斗力的精神力量。

国家维护军人荣誉,激励军人崇尚和珍惜荣誉。

第二十二条军队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强化军人的荣誉意识,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

第二十三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奖励激励和保障措施,培育军人的职业使命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军人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四条全社会应当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宣传军人功绩和牺牲奉献精神,营造维护军人荣誉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的国防教育课程中,应当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军人英雄模范事迹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军人荣誉体系,通过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记功、嘉奖、表彰、颁发纪念章等方式,对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军人给予功勋荣誉表彰,褒扬军人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奉献和牺牲。

第二十六条军人经军队单位批准可以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授予的荣誉,以及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军队等授予的荣誉。

第二十七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军人享受相应礼遇和待遇。军人执行作战任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按照高于平时的原则享受礼遇和待遇。

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和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的姓名和功绩,按照规定载入功勋簿、荣誉册、地方志等史志。

第二十八条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和军队各级有关机关,以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军人的先进典型和英勇事迹。

第二十九条国家和社会尊崇、铭记为国家、人民、民族牺牲的军人,尊敬、礼遇其遗属。

国家建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供公众瞻仰,悼念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纪念和教育活动。

国家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军人去世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安葬在军人公墓。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军人礼遇仪式制度。在公民入伍、军人退出现役等时机,应当举行相应仪式;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安葬等场合,应当举行悼念仪式。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军队单位、军人家庭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活动,在举行重要庆典、纪念活动时邀请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代表参加。

第三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家庭悬挂光荣牌。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给其家庭送喜报,并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

军人获得的荣誉由其终身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不得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

第四章待遇保障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采取军队保障、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

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第三十六条国家保障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

军人在地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军队保障。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军人保险制度,适时补充军人保险项目,保障军人的保险待遇。

国家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军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专属保险产品。

第三十八条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探亲路费,由军人所在部队保障。

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保障军人的受教育权利,组织和支持军人参加专业和文化学习培训,提高军人履行职责的能力和退出现役后的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十条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高效地为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三条国家保障军人、军人家属的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

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

军人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保障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四条国家对依法退出现役的军人,依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和相应优待保障。

第五章抚恤优待

第四十五条国家和社会尊重军人、军人家庭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的奉献和牺牲,优待军人、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

国家建立抚恤优待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抚恤优待标准,逐步提高抚恤优待水平。

第四十六条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抚恤优待对象享受公民普惠待遇,同时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待遇。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军人死亡抚恤制度。

军人死亡后被评定为烈士的,国家向烈士遗属颁发烈士证书,保障烈士遗属享受规定的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和其他待遇。

军人因公牺牲、病故的,国家向其遗属颁发证书,保障其遗属享受规定的抚恤金和其他待遇。

第四十九条国家实行军人残疾抚恤制度。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并颁发证件,享受残疾抚恤金和其他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以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

第五十条国家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予以住房优待。

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或者居住农村且住房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优先解决。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惠。

第五十一条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优待。

国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为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就医提供优待服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的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

第五十二条国家依法保障军人配偶就业安置权益。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接收军人配偶就业安置的义务。

军人配偶随军前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优先协助就业。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就业。

第五十三条国家鼓励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可以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

第五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军人配偶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第五十五条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条件。

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按照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享受录取等方面的优待。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录取;烈士子女享受加分等优待。

烈士子女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子女按照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有关费用免除等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民办学校,为军人子女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提供教育优待。

第五十六条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在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集中供养、住院治疗、短期疗养的,享受优先、优惠待遇;申请到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第五十七条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享受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以及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

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优先购票、优先乘车(船、机)等服务,残疾军人享受票价优惠。

第五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和军队单位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军人家庭,应当给予救助和慰问。

第五十九条地方人民政府和军队单位对在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老年人养老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军人家庭,应当给予必要的帮扶。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困难军人家庭提供援助服务。

第六十条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提出申诉、控告。负责受理的国家机关和军队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拖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六十一条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维护合法权益遇到困难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优先提供司法救助。

第六十二条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军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诋毁、贬损军人荣誉,侮辱、诽谤军人名誉,或者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的,由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信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十六条冒领或者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本法规定的相关荣誉、待遇或者抚恤优待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军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军人家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法所称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第六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适用本法。

第七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法制定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具体办法。

第七十一条本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西安旅游景点免费吗「西安旅游景点免费吗??」 免费吗

西安旅游免费的4处景点,可以感受到悠久的秦文化,这是什么地方?

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众多朝代中,秦和唐在这里留下了格外浓墨重彩的一笔。秦始皇的万世帝国大梦依然凝聚在千人千面的兵马俑上;大唐华丽夺目的长安城,在李白、白居易的诗句中,也在钟鼓楼的从容庄严里。关于唐朝的演绎,西安的大唐不夜城赚足了风头,而如果想感受悠久的秦文化,这4处免费景点一定要去逛一逛。

一. 陕西历史博物馆

陕西历史博物馆是中国第一座大型现代化国家级博物馆,长安自古帝王都,历史上先后有周、秦、汉、隋、唐等十三个封建王朝在此建都,具有丰富的地上地下文物,形成了陕西独特的历史文化风貌。馆藏文物上起远古人类初始阶段使用的简单石器,下至1840年前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器物,文物不仅数量多、种类全,而且品位高、价值广。

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常设展览中设有“东方帝国”单元,这一单元内关于秦王朝的历史渊源一目了然。气势磅礴的兵马俑、杜虎符、秦国贵族王工乘坐的马车、青铜器等都传递着历史的沧桑气息和属于秦的独特气质。

二. 大兴善寺

大兴善寺,“佛教八宗”之一的“密宗”祖庭,是隋唐皇家寺院,始建于晋武帝泰始二年(226年),距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是西安现存历史最悠久的佛寺之一。

虽然地处繁华闹市,一墙之隔却有着特有的宁静。因为历史悠久,寺庙内留下的古古树也多,在一份金碧辉煌的建筑中,呈现着一份厚重感,让人走入其中也不由小心翼翼,生怕惊碎了这一院的沉静和庄重。

三. 回民街

许多人都知道到西安一定要打卡回民街,这是一条让人香喷喷的小吃街。地域和饮食总是密不可分,这种密切的关联和食材、食物做法都不可分割。位于西北的陕西西安,无论什么食物都自带着一份粗犷,回民街中小摊案上摆的挂的肉条,都比其他地方要粗壮许多,像极了西北人豪放的性格。

正宗地道的牛肉、羊肉时时勾引着人们的食欲,那份古香古色的氛围也仿佛将人们带回了“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江湖中。

四. 书院门

书院门位于西安南门内东侧,西起宝庆寺华塔,东至安居巷接三学街,如果说回民街是让人馋涎欲滴的美食街,书院门就是自有颜如玉的古文化街。走在其中,大到建筑风格,小到笔墨纸砚,无不透着一种独有的、属于书院门的气息,仿佛从悠悠岁月中走来。

对西安这座城市来说,如果想看自然风光,你或许会感到失望,但是那份身后的历史人文却让人沉醉。这里所有景色都和一段历史有关,那些古朴的街巷,别致的地名,让人不由去猜想和体会其背后的故事。

西安有哪些免费的旅游景点?

西安免费景点还是有的,作为千年古都,西安的知名度非常高,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具盛名的,西安的旅游产业也是相当得发达,下面给大家分享西安有哪些免费的景点一览。

西安是四大古都之一,每年来西安游玩的游客不计可数,有人为了秦始皇兵马俑而来,有人仅仅因西安曾是长安而来,但西安很多景点门票还是挺贵的,人又很多那不如去一些免费的景点玩玩?

青龙寺

青龙寺原名“感灵寺”,又名石佛寺,始建于隋文帝二年,是佛教八大宗派之一密宗祖庭,唐朝佛教真言宗祖庭。青龙寺是唐代密宗大师惠果长期驻锡之地。日本著名留学僧空海法师事惠果大师于此,后成为创立日本真言宗之初祖。著名的入唐八家,其中六家(空海、圆行、圆仁、惠运、圆珍、宗睿)皆先后在青龙寺受法。

开放时间:9:00-17:00

参考门票:免费

地址:陕西西安市城东南铁炉庙村北的乐游原上

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

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陕西省境内秦岭北麓的蓝田县蓝桥乡,王顺山原名玉山,因大孝子王顺担土葬母于此而得名,距西安市45公里。森林公园地处秦岭北麓,共分6大景区,150多个景点,有奇峰40座,秀岭8座,12溪,11瀑,16潭,10处溶洞,有一线天,刃峰,孔雀梁,醉仙台,蜡烛台,石墙谷等景点。

开放时间:7:00-18:00,6:30停止入场

参考门票:免费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桥镇安子沟村

汪锋故居纪念馆

汪锋是西北革命根据地、西北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故乡就是蓝田。为了纪念汪锋同志诞辰100周年,建立了的汪锋同志故居纪念馆。故居按照上世纪五十年代当地群众建房的风格,根据汪老家人回忆和村里老先生王乾生提供的汪锋故居平面图,对故居进行了大面积维修,馆内共陈列了史料、照片、文物168件。

开放时间:周一闭馆,周二-周日:9:00-17:00

参考门票:免费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九间房镇街子村

水陆庵

水陆庵三面环水,形似孤岛,帝有青山耸立,周有河水环流,故称水陆庵。水陆庵为六朝名刹,以保存古代精巧罕见的彩塑而闻名,是我国古代雕塑艺术的宝库,被誉为“中国的第二个敦煌”。水陆庵是国内目前保存最大的壁塑群。壁塑群把绘画、圆雕、浮雕、楼刻艺术手段容为一体,在墙、梁、柱上镶满了3700多尊人物及自然界万物的塑像,是陕西省年代最久、保存最完整的彩绘泥塑群。

开放时间:9:00~17:00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城东

价格:免费(凭证件领取免费参观券)

曲江池遗址公园

曲江池遗址公园是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园林、山水景观、休闲旅游、民俗传承、艺术展示为一体的开放式城市生态文化公园。在湖心仙岛上遍布荷花,以应韩愈“曲江荷花盖十里”之说,现在这的荷花应该都开了,可以去赏荷。

开放时间:冬9:30~17:30;夏9:00~18:00

参考门票:免费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东南部

小雁塔:

不登塔是不要门票的,刷身份证就能进,景区里面人少,环境清幽,可以慢慢逛。

西安博物馆:

在小雁塔景区里面,西安博物馆周二闭馆,工作日都有免费讲解。

大雁塔+广场音乐喷泉:

进大慈恩寺要门票,但从南广场可以看到大雁塔的全貌,慢慢走到北广场后,晚上可以观赏音乐喷泉。

钟鼓楼:

晚上灯光打出来后很漂亮,不观看歌舞表演的话不用登塔,在下面拍拍照片就可以了。

回民街清真寺:

回民街是免费的,里面有个大清真寺要买票才能进,但再往里走的话,会发现还有小的清真寺,不用钱。

兴庆公园 赏郁金香:

郁金香最佳赏花时间:4月中旬至五月中旬

西安市哪些旅游景点不要门票

陕西历史博物馆(全免),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部分免),曲江南湖(全免),大雁塔北广场(全免),大慈恩寺遗址公园(全免),西安世博园(部分免),汉城湖(全免),汉长安城遗址(全免),兴庆宫遗址公园(全免),秦二世陵园(陵区免),大唐不夜城(全免),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全免),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旧址(全免),烈士陵园(全免),植物园(全免),以及西安的各类广场及休闲绿化的公园都免费

西安免费好玩的地方有哪些

西安的免费景点有:大雁塔广场,曲江池遗址公园,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博物院,书院bai门古文化一条街。

2021西安免费开放的景点有哪些?

1、西安城墙历史文化景区

西安城墙景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是以西安古城墙为主题,集护城河、环城林带(包括城河外沿)、顺城路四位一体的环城风景区,是保存最完整的中国古代城垣建筑。

2、西安华清宫旅游景区

华清宫景区是国家5A级景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2020年2月,景区自恢复运营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国所有医护工作者实行免费参观游览政策。

3、西安大唐芙蓉园

唐代芙蓉园遗址并无遗迹留存,为避免被用作商业开发,于是根据文献资料记载,翻着资料建起新的园林,于2002年开始建设大唐芙蓉园,2004年落成,2005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正式对外开放。

4、西安植物园

西安植物园成立于1959年,是中科院在我国西北地区建设的第一个植物园,我国重点建设的八大植物园之一,也是西北地区最早成立的植物园。陕西省西安植物园现为省级科研事业单位,隶属于陕西省科学院。

5、陕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

陕西太平国家森林公园地处秦岭北麓中山地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森林覆盖率为96%以上,植被类型以暖温带阔叶林为主,最高海拔为3015米(冰晶顶)。有植物800余种,动物25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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