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今年3月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考评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和使用办法》(厅发〔2018〕41号),现将通过考核审查的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 南宁市中共广西省工委横县会议纪念馆(含中共广西省工委横县会议旧址)
2. 柳州市中共柳州历史陈列馆
3. 桂林市灌阳县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酒海井)遗址
4. 梧州市岑溪革命烈士陵园
5. 北海市合浦县南山革命老区纪念馆
6. 防城港市城北烈士陵园
7. 钦州市灵山县烈士陵园
8. 贵港市南山革命烈士陵园
9. 玉林市博物馆
10. 百色市凌云县中山纪念堂(含凌云博物馆)
11.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红七军二十一师师部旧址
12. 来宾市博物馆
13. 崇左市龙州县小连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4. 钦州市海防教育基地
15. 广西中医药大学博物馆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24时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771—5898484兼传真;电子邮箱:gxxcc2011@163.com。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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