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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总面积695.28公顷。

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

荔浦县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9′30″~11022′10″,北纬2416′04″~2429′14″,整个湿地公园东西长约24.7千米,南北跨度约11.9千米,以荔浦河及其支流为主体,涉及荔城、青山、修仁、龙怀等4个乡镇,总面积695.28公顷,湿地面积391.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3%。包括有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季节性河流、喀斯特溶洞湿地、稻田5种湿地型,其中永久性河流面积145.9公顷、洪泛平原湿地面积207.31公顷、季节性河流面积34.58公顷、喀斯特溶洞湿地2.29公顷、稻田1.29公顷。

获奖公布 | 荔浦市“我和我的祖国”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摄影大赛

由荔浦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荔浦市委宣传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荔浦市摄影家协会联合承办的“我和我的祖国”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摄影大赛圆满落下帷幕。由于此次大赛收到作品数量较少,经各级评委会严格评审决定,在征稿启事奖项设置的基础上减少获奖作品数量,最终评出获奖作品68幅(组)。其中特等奖1幅,一等奖2幅,二等奖4幅(组),三等奖6幅(组),入围奖55幅(组)。在此恭喜获奖的影友们!

荔浦市委宣传部

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荔浦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获奖作品展示

特等奖--《湿地精灵》莫千威

一等奖--《排排站》胡文波

一等奖--《巾帼庆华诞》徐守鹏

二等奖--《湿地生物多样性》组图 李金光

二等奖--《运动快乐》农艺华

二等奖--《湿地公园晨韵》组图 王迪

二等奖--《湿地生物多样性》组图 潘培连

三等奖--《万亩砂糖橘基地》组图 黄胜林

三等奖--《野菌》组图 莫忠强

三等奖--《“虹”运当头》姚让和

三等奖--《穿越瑶寨》梁成明

三等奖--《婀娜多姿》雷爱华

三等奖--《华灯初上》李玲

入围奖--《农民工创业园风采》组图 梁成明

入围奖--《湿地小精灵》组图 蒙赐万

入围奖--《夕照馒头山》组图 黄胜林

入围奖--《苗木批发市场》组图 黄胜林

入围奖--《北环风采》组图 潘晓君

入围奖--《多彩湿地》组图 丘荣

入围奖--《快乐的小鸟》组图 潘珺雯

入围奖--《荔江湿地水美鱼肥》组图 李源

入围奖--《荔江源》组图 蔡国

入围奖--《起源之泉》组图 陆志友

入围奖--《湿地公园》组图 周俊远

入围奖--《湿地是我家》组图 范秀云

入围奖--《金雷观鸟亭》组图 郭文湘

入围奖--《发展中的城北街》梁潇

入围奖--《开荒种植山地姜》黄胜林

入围奖--《荔江湾画圈》王迪

入围奖--《翩翩芭蕾》梁成明

入围奖--《山川小路》范秀云

入围奖--《湿地五星家园》范秀云

入围奖--《白鹭捕鱼瞬间》覃思睿

入围奖--《爆头》胡文波

入围奖--《别急,跟上》李金光

入围奖--《捕鱼的灰鹭》覃建明

入围奖--《捕鱼》龙志军

入围奖--《捕鱼能手》张德林

入围奖--《晨光中湿地公园骑行》李玲

入围奖--《晨曦渔歌》蒋毅

入围奖--《大美荔浦》粟哲

入围奖--《大山奇珍》陈梅兰

入围奖--《共同的家园》廖凤

入围奖--《光照奇峰》姚让和

入围奖--《河湾夜曲》韦鉴

入围奖--《红桥雾景》戴秀云

入围奖--《红桥夜景》李玲

入围奖--《滑行》胡文波

入围奖--《画里有人家》莫千威

入围奖--《画意荔江》李伯中

入围奖--《荔江晨雾》蒋毅

入围奖--《荔江桂鱼》蔡国

入围奖--《荔江湾晨光》李玲

入围奖--《荔江湾秋韵》覃建明

入围奖--《荔浦县城》温德民

入围奖--《如雪李花》李玲

入围奖--《三河秘境》罗黄丹

入围奖--《湿地地表植物》覃贵宝

入围奖--《湿地流萤》莫千威

入围奖--《守护》邱振华

入围奖--《守护湿地》陈梅兰

入围奖--《四鸡图》胡文波

入围奖--《岁月的痕迹》郭文湘

入围奖--《小青蛙》古静悦

入围奖--《巡游》胡文波

入围奖--《山蛙》莫千威

入围奖--《雨后荔城一角》邱振华

入围奖--《壮乡盛会》周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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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江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啦!!!

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林湿发〔2019〕119号),荔江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荔浦市增添了一张“国字号”生态名片。

▲鸟瞰荔江国家湿地公园

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属河流型湿地公园,位于荔城、修仁、青山、龙怀4个乡镇区域内,以荔江干流为主体,西起修仁镇念村蚂蝗坝,东至荔城镇金雷桥,东西长24.7公里,南北跨度11.9公里,总面积699.99公顷,湿地面积391.28公顷,湿地率55.9%。

▲荔江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

湿地公园地处珠江流域源头区和大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超过577种维管植物和266种脊椎动物创造了赖以生存的家园,也 源源不断地为荔浦市民提供着生命之源,改善着城镇人居环境。

2014年12月荔江国家湿地公园获批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坚持以“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原则, 逐步规范园区的管理,采取生态驳岸修复、河道疏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修 复湿地生态系统,并通过开展湿地巡护、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各项工作,在湿地保护、管理与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湿地公园大事记

2014年 12月

成功申报试点

2015年 5月 成立以县委书记和 县长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 1月 获批成立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 人民政府直属)

2016年 5月 编制完成《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2017年 10月 完成湿地公园边界测量以及界碑、界桩的埋设工作

2018年 8月 《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印发

2018年 12月 荔江湿地志愿者服务队成立

2019年 5月 荔江生态科普馆开工建设

2019 年9月 完成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调整

2019年12月 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此次国家验收的通过,意味着荔浦市湿地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是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新起点。湿地公园将继续以生态保护为根基,融入区域生态格局,立足于当地文化、美食等资源,全力打造成集湿地保育与修复、生态涵养、文化科普、生态旅游、湿地农业、摄影写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END

荔江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啦!!!让我们用“法宝”守护它

又快到了过年,小李趁周末回家看望父母,隔壁的王大爷笑嘻嘻地走过来,小李心头一紧,想着王大爷不会是又想着帮我介绍隔壁村翠花吧~一场愉快的对话就这么开始了。

小李,你知道咱们家门口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的事吗?

知道啊,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刚通过国家验收!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荔江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荔浦市增添了一张“国字号”生态名片。

▲鸟瞰荔江国家湿地公园

真是太好了,这对我们荔浦市来说确实是一件大喜事啊,真是不容易啊,但是我有几个小问题想请教一下你小李。

王大爷您请讲。

我看到门口河边有一大片荒地,今年卖果子得了点钱,想把河边的地方填起来起个小别墅,江景房,美滋滋,你讲可以咩?

不可以的,根据 《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意见,并按要求报批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起房子不可以,那我能不能把我们村口那河滩拿来种砂糖桔吗?

不可以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还有根据 《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一)擅自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十三)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所以不能拿来种砂糖桔。

我看到门口河里水那好清澈,有好多大鱼仔,鲤鱼鲫鱼都有,还有土塘角,哪天我拿点药水克闹鱼仔,或者克拿电鱼机电点来吃,你讲妥咩?

要不得咧啵,更子做是犯法的,会挨抓的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电、炸、毒鱼等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自觉维护江河生态环境,不要进行非法捕捞活动。

搞鱼仔美可以,那我抓几个鸟仔总可以吧,鸟仔会飞没属于湿地公园的吧……

也不可以,对于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者,主要是没收猎获物,收缴捕猎工具,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处以罚款。而对于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中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另外根据 《广西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湿地公园内的水体、野生动物、植物植被以及地形地貌均属湿地公园的生态资源,应当严格保护。

第三十二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使用电鱼机(船)、炸药、毒药以及地笼等破坏湿地生态资源的方式捕捞鱼类及其它水生物;禁渔期内严禁捕捞。

(六)使用捕鸟网、鸟枪等方式猎捕鸟类;

这样不给做,那不给做,我还可以做什么呢?

此次国家验收的通过,意味着荔浦市湿地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是荔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新起点。湿地公园将继续以生态保护为根基,融入区域生态格局,立足于荔浦文化、美食等资源,全力打造成集湿地保育与修复、生态涵养、文化科普、生态旅游、湿地农业、摄影写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大爷您可以到河边散步骑车打太极,还可以和大妈到滨江跳广场舞,大家可以共同保护湿地公园啊,你讲对咩。

嗯,有讲得很道理,还有一个事啊,我们隔壁村有个姑娘~

大爷,我还有事先走了

图片来源|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

编辑|朱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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