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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起义地址

AAAA级旅游景区

杨秀清(1823年-1856年),原名杨嗣龙,祖籍广东嘉应州的客家人,出生在广西桂平市紫荆山平隘新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以耕山烧炭为业。1846年加入拜上帝会,1851年参与发动金田起义,同年12月被天王洪秀全封为东王,称九千岁,是太平天国重要领袖之一。1856年6月,太平军攻破清军江南大营后,杨秀清已经集教权、政权和军权于一身,是太平天国实质上的首领。……

韦昌辉(1823年-1856年),汉族客家人,原名志正,又名正。太平天国前期领导人之一,祖籍广东南海县。明末清初,其先祖迁广西,定居桂平金田村。他家资富有,少曾读书,知文义,有才华,遇事能见机应变。 道光二十八年(1848)入拜上帝会,不久成为中坚,与洪秀全、冯云山结为兄弟,称天父第五子。金田起义后任后护又副军师,领右军主将,官封北王,称六千岁,地位次于天……

石达开(1831年-1863年),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今贵港)客家人,太平天国名将,近代中国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武学名家,初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本人谦辞不受)。石达开是太平天国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十六岁“被访出山”,十九岁统帅千军,二十岁封王,英勇就义时年仅三十二岁。一生军功无数,屡……

冯云山(1815~1852),又名乙龙,号绍光。广东花县(今属广州市)人。自幼喜读经史、天文、地理,曾参加科举考试,后在村中设馆授徒,以塾师为业。道光二十三年(1843)洪秀全在家乡创立拜上帝会,冯云山是他的忠实信徒。为了宣传“拜上帝会”,他把家中所供奉的佛像神像和儒书以及孔丘、孟轲的牌位全部捣碎烧掉。由于他的大胆行为以及所传播的新信仰,遭到乡中一些……

金田村:金田村……

金田起义地址

《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

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

(2017年8月31日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三章 合理利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以下简称金田起义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金田起义遗址包括: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营盘。

(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界庙太平军前军指挥所。

(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庆丰镇赐谷村洪秀全活动遗址、奇石乡石达开故居遗址、金田镇韦昌辉故居遗址、金田镇莫村太平军总部遗址、金田镇古林社冯云山住地遗址、金田镇风门坳金田起义古战场遗址、紫荆镇紫荆茶地太平军总部遗址、江口镇石头脚太平军行营指挥部遗址、马练乡山人村洪秀全住地遗址、官成镇罗文村胡以晄旧居、同和镇大旺圩洪秀全舟中诏发布遗址、国安乡太平军上帝坪团营和打武器遗址、平南镇平田村林绍璋故居遗址、大鹏镇大山村蒙得恩故居遗址。

(四)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紫荆镇杨秀清故居遗址、金田镇屈甲洲战场遗址、思旺镇迎主之战古战场遗址、思旺镇六桂战场遗址、官成镇官村大捷古战场遗址、大鹏镇紫微团营集中遗址、大鹏镇河头拜旗坪遗址、国安乡花洲团营总部遗址、马练乡北胜打铁坪遗址、马练乡中胜坪拜旗遗址。

(五)其他经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认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金田起义遗址。

第四条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分级管理和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保护协调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并将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金田起义遗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保护工作。

金田起义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

第六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管理、监督工作。

市、县级发改、财政、住建、公安、教育、工商、市政、环保、物价、国土、旅游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工作。

第七条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指定有关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保养、维护、修缮工作;

(二)建立日常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向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保护范围内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依法保护金田起义遗址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破坏金田起义遗址行为的权利。

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意见征集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征集和举报方式,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及时受理。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间的联系与合作,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同有关科研单位和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吸取先进保护管理经验,提高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本级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报批、公布。

桂平市、平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报批、公布。

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经批准公布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经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田起义遗址,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依法执行。

经核定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田起义遗址,其必要的保护范围分别由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会同本级的规划行政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金田起义遗址中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金田起义遗址设置标志碑,并根据需要设置界桩。

第十三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葬坟、建窑、取土、采石、捞沙、开矿、毁林等改变遗址环境、地形地貌现状;

(二)倾倒或者堆放垃圾、废弃物,排放污染物等破坏遗址环境风貌;

(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损毁或者擅自迁移、拆除界桩、标志碑;

(六)在界桩、标志碑上刻划、涂污、张贴;

(七)其他危害、破坏遗址的行为。

第十四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在金田起义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其位置、体量、高度、风格、外观、色调等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不得破坏遗址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遗址的文物保护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住建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保养、维护、修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监测评估报告,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文物行政部门。

第三章 合理利用

第十八条金田起义遗址的利用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制定金田起义遗址保护预案,尊重历史、地方民俗风情,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并对金田起义遗址的合理利用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通过建立遗址公园、遗址陈列馆、遗址博物馆、数字博物馆、主题教育基地等方式,合理利用本行政区域内金田起义遗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观光旅游等活动。

第二十条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开展金田起义遗址历史文化价值的诠释、展示、宣传、学术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提升遗址历史文化品牌价值。

第二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把金田起义遗址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市、县旅游行政部门整合地方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设施,设计文化特色旅游线路,开发文化旅游产品,规范旅游行为。

市、县级相关部门应当将金田起义遗址纳入城市地图、公众服务平台,设置旅游交通标志。

第二十二条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规划,遵守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危害金田起义遗址保护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利用金田起义遗址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活动举办方或者影视拍摄方应当签订使用金田起义遗址安全责任书,制定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并接受金田起义遗址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鼓励研究开发与金田起义遗址相关的历史著述、小说、戏曲、电影电视、动漫游戏、休闲娱乐、体育竞技等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貌,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照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保护方案实施遗址保护的;

(二)在金田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审批工程建设许可手续的;

(三)不履行巡查、检查制度和定期监测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破坏金田起义遗址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五)在金田起义遗址不设置标志碑的;

(六)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请您积极配合、耐心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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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拟6月开馆

在广西贵港“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项目现场看到,工地上机器轰鸣,工人们正在忙碌着搭架、布展,博物馆有望于今年6月开馆。

据了解,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规划面积210亩,项目工程包括金田起义博物馆、天王广场、停车场和南大门入门景区等。项目现已完成投资额8000多万元,完成博物馆主体建设和室内外装修,完成天王广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可望在今年6月全部建成。

此外,金田起义遗址保护区部分文物修缮和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目前进展顺利。天王雕像广场、练兵场和古营盘等已经完成修缮,东门旅客服务中心已建成对外开放。前线指挥部三界庙已经完成布展工作,并已经对外开放。目前正在建设的是管理用房、小南门和韦昌辉故居。项目预计2017年年中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博物馆效果图(贵港市旅发委供图)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旧址旅游攻略「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门票」

太平天国起义地址在哪里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俗称金田营盘),位于广西桂平市北部金田镇金田村西侧的犀牛岭上,距市区28公里,有二级公路直达。1851年1月11日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就爆发在在这里。1961年国务院公布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址”下辖韦昌辉故居、新圩三界庙、傅家寨、古林社、风门坳共五处文物点。

犀牛岭是一个南北走向的土丘,后枕荆山,前列金田平原,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该岭北端为古营盘,相传是明代瑶民起义领袖侯大狗所筑,墙体长65米,宽23米,高3米,后为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军所沿用。中间有太平天国起义时的“拜旗石”。古营盘前的草坪,是当年太平军练兵场。太平军在这里列队布阵,苦练杀敌本领。岭的西北坡紧靠犀牛潭,是太平军秘藏武器的地方。岭的南面是“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历史陈列馆”,为花岗岩体,琉璃瓦歇山顶,外观古朴,与接待室、碑廊、录像室形成园林式布局。馆内展示历史文物100多件。太平天国北王韦昌辉故居,在犀牛岭东侧的金田村内。拜上帝会总部曾设其家,会众们在这里开炉日夜打制武器,然后运到犀牛潭中秘藏。起义军北上后,清兵烧毁民房。现在韦昌辉故居是1987年恢复的。距古营盘东4公里的新圩三界庙,是太平军的前军指挥部,庙内保存有近30块碑刻,是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金田起义地址是当年太平军誓师起义的地方,遗迹犹存,古松参天,绿草如茵,经多年建设,设施日臻完善,参观内容不断丰富,这里已成为人们瞻仰观光、学术研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场所。

太平天国的遗址有那些地方?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俗称金田营盘),位于广西桂平市北部金田镇金田村西侧的犀牛岭上,距市区28公里,有二级公路直达。1851年1月11日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就爆发在在这里。1961年国务院公布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址”下辖韦昌辉故居、新圩三界庙、傅家寨、古林社、风门坳共五处文物点。

太平军打造武器处遗址 在金田村韦昌辉故居旧址。1850后春,拜上帝会总部由紫荆山迁到金田村,立刻着手打造武器,准备武装起义。当地群众传说:“拜上帝会会员在韦昌辉家横屋开了12座打铁炉,日夜打造武器,并把打造好的大刀、长矛,秘密收藏在营盘脚下的犀牛潭里,供起义使用。”后来果然在犀牛潭得到几千件武器,成为起义时主要的武器装备。

1974年,区文物考古工作队和县文化部门,在韦昌辉故居旧址进行发掘,找到了韦家横屋基脚,同时发现不少打铁使用的木炭、炉底铁渣和一支严重锈蚀的矛头,以及相当数量的青碗、杯等物品碎片。证实这里就是当年太平军开炉打造成武器的地方。出土的木炭和铁渣,已分别在北京、南京、南宁、桂平等地博物馆陈列室展出。

古林社冯云山落脚处遗址 古林社位于紫荆山口,是个只有100来人的小村庄。史料记载,1844年秋天,冯云山在进入紫荆山之前,曾落脚古林社,先是住在桥头张家,靠拾牛粪度日,后来给曾五公放牛、打工,住在曾家牛栏的小阁楼上。在这里,冯云山曾赋诗述志:“孤寒到此把身藏,举目无亲也着忙,拾粪生涯来度日,他年得志姓名扬。”

村边树荫下有社坛,传说当年冯云山曾几次踏着社公偶像对大家说“菩萨生须人造成,世上所有神佛社公,无非石雕泥团木偶罢了,怕他什么呀!”久而久之,拜社公的人就逐渐少了。

石头脚太平军总部遗址 位于大湟江口圩边的石头脚村,距金田村15公里。金田起义的第三天(1851年1月13日),太平军挥戈东出,攻占浔江岸边的大湟江口圩,设总部于石头脚村。该村陈姓大地主,靠贩卖烟土发了大财,将附近桥塘、莲塘一带良田尽行霸占,并盖起了一座接连五进,拥有200多间房子的庄园,大屋四周以巨石砌筑基脚,外面还有护城河。石头脚因此得名。

太平军屯师江口期间,曾在牛排岭、屈甲州大败清军。据清光绪《浔州府志》记述:“贼由金田至大湟江口,向荣、李能臣、周凤岐驻平南马鹿,(正月)十八日,战于牛排岭,我师败退,官塘守备王崇山等十二人阵亡,贼益骄肆。”民国《桂平县志》也有记载:牛排岭之“甲州桥,通湟江圩。咸丰元年官军剿洪逆,败绩于此。”

风门坳之战遗址 风门坳位于紫荆山区南部山口,是金田平原出入紫荆山的必经之路。1851年8月,太平军在此与清军展开激战。

三界庙太平军前线指挥所遗址 三界庙位于金田平原中心的新圩。1851年农历8月太平军由紫荆山区移营金田后,以三界庙为前线指挥所,洪秀全曾在此指挥有名的新圩突围之战。

三界庙内,现有《重修宣里新圩三界庙碑记》、《安良约碑记》等碑刻20多方,碑文反映了金田起义前夕当地的社会、经济和阶级状况,是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重要资料。

太平天国有多少旧址。分别都在哪?

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俗称金田营盘)

位于广西桂平市北部金田镇金田村西侧的犀牛岭上,距市区28公里,有二级公路直达。1851年1月11日震惊中外的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就爆发在在这里。1961年国务院公布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址”下辖韦昌辉故居、新圩三界庙、傅家寨、古林社、风门坳共五处文物点。

太平军打造武器处遗址 在金田村韦昌辉故居旧址

1850后春,拜上帝会总部由紫荆山迁到金田村,立刻着手打造武器,准备武装起义。当地群众传说:“拜上帝会会员在韦昌辉家横屋开了12座打铁炉,日夜打造武器,并把打造好的大刀、长矛,秘密收藏在营盘脚下的犀牛潭里,供起义使用。”后来果然在犀牛潭得到几千件武器,成为起义时主要的武器装备。

古林社冯云山落脚处遗址

古林社位于紫荆山口,是个只有100来人的小村庄。史料记载,1844年秋天,冯云山在进入紫荆山之前,曾落脚古林社,先是住在桥头张家,靠拾牛粪度日,后来给曾五公放牛、打工,住在曾家牛栏的小阁楼上。在这里,冯云山曾赋诗述志:“孤寒到此把身藏,举目无亲也着忙,拾粪生涯来度日,他年得志姓名扬。”

村边树荫下有社坛

传说当年冯云山曾几次踏着社公偶像对大家说“菩萨生须人造成,世上所有神佛社公,无非石雕泥团木偶罢了,怕他什么呀!”久而久之,拜社公的人就逐渐少了。

石头脚太平军总部遗址

位于大湟江口圩边的石头脚村,距金田村15公里。金田起义的第三天(1851年1月13日),太平军挥戈东出,攻占浔江岸边的大湟江口圩,设总部于石头脚村。该村陈姓大地主,靠贩卖烟土发了大财,将附近桥塘、莲塘一带良田尽行霸占,并盖起了一座接连五进,拥有200多间房子的庄园,大屋四周以巨石砌筑基脚,外面还有护城河。石头脚因此得名。

太平军屯师江口期间,曾在牛排岭、屈甲州大败清军。据清光绪《浔州府志》记述:“贼由金田至大湟江口,向荣、李能臣、周凤岐驻平南马鹿,(正月)十八日,战于牛排岭,我师败退,官塘守备王崇山等十二人阵亡,贼益骄肆。”民国《桂平县志》也有记载:牛排岭之“甲州桥,通湟江圩。咸丰元年官军剿洪逆,败绩于此。”

风门坳之战遗址

风门坳位于紫荆山区南部山口,是金田平原出入紫荆山的必经之路。1851年8月,太平军在此与清军展开激战。

三界庙太平军前线指挥所遗址

三界庙位于金田平原中心的新圩。1851年农历8月太平军由紫荆山区移营金田后,以三界庙为前线指挥所,洪秀全曾在此指挥有名的新圩突围之战。

三界庙内,现有《重修宣里新圩三界庙碑记》、《安良约碑记》等碑刻20多方,碑文反映了金田起义前夕当地的社会、经济和阶级状况,是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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