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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外地车限行

哈尔滨南岗区限号吗

已经不限号,自2022年5月5日零时起,逐步有序解除道理,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6个主城区解除小型客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南岗区外地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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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在哈尔滨怎么限行?

外地车在哈尔滨的现行规定:

【限行时间】

每天6:30-9:00、16:00-18:30

【限行路段】

东大直街、西大直街、和兴路(含高架桥)、三大动力路(含高架桥)、康安路(含高架桥)、河鼓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征仪路(保健路至和兴路)、文昌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宣化高架桥(不含桥下道路)、内环西路(安国街至文昌街,含安发桥和教化桥)、友谊路。

【交警提示】

外省、市及哈市非黑A号牌的长途客运车辆 ,来哈尔滨市不受“非黑A禁入二环”限制。号牌非“黑A”的,只要符合尾气排放国III标准,就可在号牌登记注册地交警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再到哈市交警部门办理转入手续,重新为机动车注册登记、申领“黑A”号牌。

实行单双号通行的时段及区域为: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霁虹桥和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由道里区往南岗区方向、一曼街、邮政街,除公交车、出租车、19座以上(含19座)大型客车、专业送子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通行管理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

由道里区方向经霁虹桥去往南岗区方向、牌号与管理规定不符的车辆,请从尚志大街、海城桥、文明街等路段绕行。

哈尔滨对外地车限行有什么规定?

哈尔滨2011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通调整

哈尔滨2011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通调整

为了确保元旦、冰雪节和春节期间哈市交通安全顺畅,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从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交警部门将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流量管控。

二环路以内车辆每天两个尾号限行

实施按照日期机动车每天停驶2个尾号的管理规定。即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专用代步车、9座以上客车(含9座)以及上下学时段(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实施按日期停驶的管理措施,具体规定为:

1、限行范围:康安路、和兴路、三大动力路、电塔街、公滨路、南直路、北树六道街、海员街、东北新街、北新街、大新街、友谊路、河鼓街、前进路所围成的二环路区域以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2、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日期:

牌照尾号为1或6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31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2或7的,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3或8的,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4或9的,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限行;

牌照尾号为5或0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限行。

七条坡路后驱车禁行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后驱式机动车在下列道路通行:

霁虹桥、红军街、经纬街(新阳路至地段街)、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花园街)、安发桥(邮政街至安国街,不含地面道路)、尚志海城桥(满洲里街至经纬街)、北安街(安化街至抚顺街)。

二环路内9座以下外地号牌客运车辆禁行

每日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8时,9座以下(不含9座)的外地号牌(黑A以外的号牌)客运机动车,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道路(含二环路)通行。

农垦系统在哈所属单位车辆参照哈籍车辆管理(以行驶证登记地址为准);外地号牌货运机动车按照哈籍货运机动车管理规定通行。

六条商业区路段实施单双通行

每日9时30分至18时30分,中心商业区的部分道路将实施机动车按照尾号单双日通行的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为:

下列道路,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代步车、9座以上(含9座)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1月1日至15日)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果戈里大街(河沟街至一曼街)、石头道街、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博物馆环岛(出租车在博物馆环岛通行时仍需继续遵守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规定)。

哈尔滨外地车限行吗

回答:平时不限行,重污染天气情况,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管理措施》限行。

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哈尔滨相关部门重新修订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即: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哈尔滨市区内机动车实行临时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的新规,将于12月12日起实行。

一、启动及撤销限行时间

自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铯)预警、二级(橙铯)预警、一级(红铯)预警12小时后,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各等级限行措施

(一)重污染天气三级(黄铯)预警期间:

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内道路行驶。

(二)重污染天气二级(橙铯)预警期间:

1、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内道路行驶;

2、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一级(红铯)预警期间:

1、全天禁止柴油货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内道路行驶;

2、四环路(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不含四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内容同上);

   3、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非哈籍号牌(黑A、黑L号段)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

三、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车辆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电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五)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违反上述限行措施,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哈尔滨黄牌货车限行规定

为进一步均衡市区路网交通流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市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货车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低速货车、特殊结构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

二、限行措施

(一)每日早晚高峰时段(6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下列道路禁止货车通行:

1、主城区:三环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三环路)。

2、平房区:新疆大街、友协大街、建文街。

3、松北新区:由滨水大道、科技二街、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以及松浦大道(中源大道至江北中环路)、松北大道(中源大道至万宝大道)、祥安北大街(中源大道至万宝大道)、利民大道、学院路。

4、呼兰区:萧红大道、兰河大街、临站街、鹤哈高速呼兰收费站引道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

(二)每日6时至21时,下列道路禁止重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特殊结构汽车通行:

1、主城区:绕城高速(四环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绕城高速、先锋路(禧龙大街至哈同高速)、禧龙大街、龙凤路(东化工路至先锋路)、东化工路(龙凤路至天恒大街)、天恒大街(东化工路至绕城高速)、长江路(化工路至绕城高速)、化工路(先锋路至长江路地面道路)、公滨路(香福路至绕城高速)、哈成路(香福路至绕城高速)、香福路(长江路至秀明街)、和粮路、秀明街、三环路(进乡街立交桥至秀明街)、进乡街(三环路至哈牡高速)、江北中环路、征仪南路(学府东路至绕城高速)、学府东路、学府路(学府东路至哈达市场),以及哈双北路、阳明滩大道、机场路、绕城高速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阳明滩大道)。

2、平房区:保国大街、联盟大街、双拥路、新银街、谷丰东街。

3、松北新区:利民大道、呼兰大道、绕城高速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呼兰大道、绕城高速),以及利民西三大街(荣昌街至宜春路)、群英街(荣昌路至学院路)、丰江路(呼兰大道至滨水大道)、学院路。

4、呼兰区:南大街(萧红大道至顺记胡同)、南二道街(萧红大道至东府路)。

(三)每日21时至次日6时,下列道路禁止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特殊结构汽车通行:

1、道里区:友谊路、友谊西路(河鼓街至阳明滩大道)、群力第一大道(上江街至阳明滩大道)、丽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大道)、兴江路(友谊西路至群力大道)、防汛路(江畔路至松花江公路大桥)。

2、道外区:江畔路(道外十八道街至北七道街、北头道街至防汛路)、钱塘街(北七道街至北头道街)。

3、南岗区:中山路(西大直街至珠江路,含红军街地道桥)、花园街(海关街至大成街)、长江路(中宣街至红旗大街)、中宣街。

4、香坊区:和平路、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

5、松北新区:世纪大道(天元街至天翔街)、滨水大道(科技四街至滨北公铁两用桥)。

三、其他通行规定

1、新能源货车:轻型、微型、中型新能源货车全天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重型新能源货车,按照普通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通行。

2、皮卡车:全天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

3、冷链运输车:早晚高峰以外时段,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

4、装载煤炭、炉渣的货车:每年4月至10月(非城市供热期间),每日5时至22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四环路)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呼兰区萧红大道、兰河大街、临站街、鹤哈高速呼兰收费站引道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城市供热期间),早晚高峰以外时段,可按照规定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通行。

5、护栏清洗车、生活垃圾运输车、洒水车、清扫车:早晚高峰以外时段,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

6、工程救险车: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非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按照普通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通行。

7、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残土的货车:每日5时至22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四环路)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以及呼兰区萧红大道、兰河大街、临站街、鹤哈高速呼兰收费站引道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

8、货车通行码使用规定及城市配送货车停靠规定另行发布。

现在哈尔滨的哪些路段是限行的?

哈尔滨新的限行规定

三大限行措施仍有效

1日起,哈市二环路内四项交通调流措施取消,同时交警部门再次介绍了目前正在延用的其他交通限行措施,提示司机认真遵守。

单双号通行提示

除公交车、出租车、19座以上(含19座)大型客车、专业送子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和特种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通行管理措施(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或字母)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具体限行道路和限行时间如下:

1、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霁虹桥和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霁虹桥)由道里区往南岗区方向;

2、每日7时至8时10分、16时至17时,一曼街;

3、每日7时至20时,西大直街(通达街至红军街)、东大直街(红军街至一曼街)、花园街(红军街至宣化街,其中花园街(果戈里大街至宽城街)路段在限行时间内对出租车也实行单双号通行的管理规定);

4、每日7时至20时,尚志大街(石头道街至田地街)由南往北方向;

5、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大成街(东大直街至宣庆街)(含外地号牌车辆)。

公路大桥通行提示

1、尾号单向限行

公路大桥车辆从1月4日至4月15日按尾号单方向限行:公路大桥(由江北往江南方向)实施机动车每个月每天按两个尾号限行规定,即: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9座以上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实施限行。

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日期:牌照尾号为1或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牌照尾号为2或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牌照尾号为3或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牌照尾号为4或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牌照尾号为5或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

2、外地车单方向禁行

每日7时至19时,公路大桥(江北往江南方向),禁止外地号牌(黑A以外)的车辆通行。

出租车限行提示

每日7时至20时,花园街(果戈里大街至宽城街)路段对出租车实行单双号通行;

每日7时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出租车在南岗区的博物馆环岛、东大直街(果戈里大街至红军街)、西大直街(海关街至红军街)、红军街(花园街至邮政街)路段按照车牌尾号实施单双号通行。

为配合松花江公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从2月21日起至9月30日,将部分封闭哈药路、前进路和河鼓街的交通,并对区域交通流量进行调整。

封闭道路交通

(一)2月21日至7月30日,部分封闭河鼓街(河洛街至河洲街)的交通。

(二)2月21日至9月30日,部分封闭哈药路(公路大桥至前进路)、前进路(哈药路至河清街)的交通。

交通流量调整

(一)哈药路(河洛街至前进路),每日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残疾人代步车、19座以上(含19座)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按照车牌尾号(机动车牌照(含临时牌照)的最后一位数字)单双号通行的管理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

(二)下列道路,机动车只准许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

1、河洲街(哈药路至河润街路段),由哈药路至河润街方向单向通行。

2、达道街由河润街至河清街方向单向通行。

3、河清街由达道街至前进路方向单向通行。

4、河江街由哈药路至河清街方向单向通行。

5、河鼓街(河洛街至河洲街路段),由河洛街至河洲街方向单向通行。

(三)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哈药路(河洛街至前进路路段)、河洲街、河梁街、达道街、河清街、河鼓街、河润街、河江街。

(四)其他临时调整规定:

1、临时取消“河洲街(河鼓街至哈药路),机动车只准许由哈药路方向往河鼓街方向单向行驶”的管理规定,恢复双向通行;

2、临时取消“河润街与友谊路交口,由河润街方向驶入的车辆只准许右转弯”的管理规定,调整为允许河润街方向驶入交口的车辆左右转弯;

3、临时开放哈药路与达道街交口的交通,由哈药路方向驶入交口的车辆禁止左转弯。

1、由公路大桥经哈药路去往前进路方向的车辆,可由河鼓街或者上海街、安隆街、达道街、河清街绕行。

2、由建国街经哈药路去往公路大桥方向的车辆,可由河润街绕行。

3、由前进路经哈药路去往公路大桥方向的车辆,可由河鼓街、河梁街或河洲街、河润街绕行。

4、由安隆街去往前进路的车辆,可由达道街、河清街绕行。

5、单双号限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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