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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就业等同于211,985高校吗?

[转]那些年关于中国社科院法硕的四大误读

科研院所举办研究生教育是中国的特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不过,由于招生规模仅占当年全国招生总规模的不足2%,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科研院所并不是很受研考考生关注。近几年来,网络上多了对中科院研究生院(今国科大)、社科院研究生院等的讨论。这说明,科研院所逐渐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之中。人们接受事物总有一个过程,现阶段对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教育、对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法律硕士存在着一些误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就业等同于211,985高校吗?

误读一:社科院既非“985”亦非“211”,是由于水平不够所致

的确,“985”和“211”这两个数字是当代中国名牌大学、重点大学的标签。有必要先解释一下这两个数字。为了面向21世纪,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原国家教委计划集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故名“211工程”(21世纪100所)。1992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会议原则同意教委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要面向21世纪,重点办好一批(100所)高等院校的‘211工程'规划意见。”1998年5月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此,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并以江泽民在北京大学100周年校庆的讲话时间命名为:“985工程”(98年5月)。目前全国有“985工程”高校39所、“211工程”高校112所。“211”包含“985”。

请注意,所谓“958”、“211”指的都是高等学校(大学、学院),这跟作为科学研究机构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毫无关系。社科院研究生院不是“985”、“211”,并非是因为它水平不够、条件不达标,而是压根就不可能参加这个遴选。就好像一个再出铯的美国政治家、竞选高手也无法竞选中国的乡镇人大代表一样。还有很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北大100周年校庆的4个多月后,1998年9月25日,江泽民为社科院研究生院20周年校庆亲笔作出批示:“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成一流的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足可见,虽然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性质不同,但党和国家对它们举办的研究生教育的期许是一样的。有些人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不是“985”、“211”为理由,认为社科院研究生院水平不如“985”、“211”中的一些高校,甚至有人认为,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的实力抵不过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我无语了。

误读二:社科院研究生院不是“985”、“211”,因此就业困难

1999年之前,只要是大学毕业,工作不愁;后来,只要是一本毕业,工作不愁;再后来,只要是“985”、“211”毕业,工作不愁。如今呢?当今社会还是绝对的“唯学历论”、“唯名牌论”、“唯标签论”的时代吗?哪个大公司的HR会仅凭一个“985”、“211”的出身而录用一个人?确实,“985”、“211”的毕业生比较受社会的认可、用人单位的青睐。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不是所有“985”、“211”的毕业生都比非“985”、“211”的毕业生就业理想呢?谁又敢下这个定论呢?这个社会,用人单位一家比一家精,文凭就是个门槛,关键看应聘者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到底适不适合这个岗位。遍访中国十大顶级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在其招聘律师的要求中,看不见“‘985’、‘211’高校毕业”的字样,有的是要求“知名高校”或“知名法学院”字样,无疑,社科院研究生院属于知名高校,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属于知名法学院。就业最具挑战性的律所如此,就业门槛相对低些的公务员招考更是如此,考公务员根本就不看你是否“985”、“211”毕业。报考公务员是全国大部分法科毕业生的选择。另据我北京的同学讲,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既是附有“985”、“211”毕业的条件,但相当多的单位都将中科院研究生院和社科院研究生院等同于“985”、“211”高校看待。

学校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平台,在北京乃至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提供的平台并不低于北大法学院、人大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至于某个社科院研究生院的研究生能否PK得过北大的研究生,那完全是他们两人个人实力的对比,与他们的母校无关。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1978年成立以来,博士和硕士加一起不过2000名毕业生,人数虽少,但成材率很高。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中,社科院法学所(即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毕业的就有13人。相比于人大法学院48人是少了点,但要知道,人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有两万余人。哪个成材率更高些,清楚可见。民法泰斗梁慧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等也都是法学所培养出来的。这是在法学界,在法律界也是一样。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至今的五任会长当中,第一任邹瑜毕业于陕北公学(人大前身)、第二任会长任继圣先后毕业于法大和人大、第三任会长高宗泽先后毕业于大连海事和社科院研究生院、第四任会长于宁毕业于北大、现任会长王俊峰毕业于吉大。五任会长有其一,不算少吧。在政界,当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都是社科院研究生院毕业。所以,成不了才那完全是个人水平与境遇的原因,与母校无关。

2007年全国法律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就业率排名前十的是:

1.北京大学法学院96.8%;

2.清华大学法学院 94.0%;

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92.3%;

4.西南政法大学89.5%;

5.中国政法大学87.5%;

6.上海社会科学院87.0%;

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6.8%;

8.武汉大学法学83.5%;

9.华东政法大学82.0%;

10.西北政法大学 76.5%。

就在去年,2013年,社科院研究生院2013届法律硕士毕业生共计161人。其中,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毕业班82人中超过85%的学生已找到较理想的工作,其中进入检、法系统的约占20%,其他党政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的各占约10%,就业到企业的占近30%(其中半数以上是国企),其余在高校和事业单位就业或者成功自主创业;此外约10%的学生冲刺名校博士,大部分已被社科院研究生院、北大、人大、北师大等名校录取,考博录取率高达72%;还有1人出国深造。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毕业班79人中超过80%学生的就业单位已基本解决,其中进入公务员系统的超过25%,就业到律师事务所的约15%,就业到企业约占30%,还有一部分就业到高校等事业单位;此外还有2人出国深造。

我虽然是个彻彻底底的文科生,但还有起码的实证精神。相对于直觉和经验,我更相信数据。如果你对这个就业情况仍不满意的话,没考研就请一定要报北大,考上的请退学再考北大。

误读三: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培养法学硕士在行,培养法律硕士是外行

这完全是谬论。法学理论是“道”,法律实务是“术”,古人云:“道为术之本,术为道之末。”法学理论是法律实务的基础,法律实务是法学理论的应用。这是多么简单的到了。一味地强调法硕学习重实践、请理论,在道理上讲不通,在实践上更有害。试问,哪个名律师不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哪个法学名家不是实务专家?认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是专业硕士,片面强调实务训练重要性的观点是外行话。

另外,认为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导师只懂搞研究、不懂搞实务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其实,早在1993年,社科院法学所就组建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科华律师事务所,这是最早期的司法部直属的国办所之一。今日,在北京市沙滩北街15号的法学所门前,还挂有北京国理律师事务所的牌子。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导师是国家法学智囊,同时也兼任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咨询专家。你能说这些老师不懂实务?有机会的话,我推荐大家看一看“中国法硕网”,从2014年3月本学期开学至今,法学所已举办“法律诊所”活动六次之多。

以下这段话摘自“跨考教育网”,我想第三方的话可信度更高些。

“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不同于其他高校,其研究性非常强,社科院法学所名师云集,作为国家智库集中地,社科院这个金字招牌显然是需要认真对待的。关于就业,社科院的金字招牌客观上增加了就业竞争力。大部分毕业生都是去往国家机关,公检法等部门,或者大型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学校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资源和发展。教师资源就不必说了,名师出高徒。而且社科院有着踏实努力,认真勤奋的优良校风,让你真正感受到知识的力量。更可贵的是学生有很多跟着导师为国务院做各种项目的机会。这些项目,给你建立了接触法学社会的平台,让你能快速的运用所学知识,同时提供了难得的为国家奉献的机会,当然,还会有一定的额外收入。另外,社科院的人脉遍布全国,尤其是国家机关,更是社科院毕业生喜欢的地方。当你面临毕业,彷徨无措的时候,你的导师、学长、校友都会给你非常宝贵的忠告和建议。

此外,法学所的实习也是相当方便的。法学所和很多法院检察院都有合作关系,实习、模拟法庭、观摩等等都会一路绿灯。社科院法学所很多研究员都是法院和检察院的兼职法律顾问。对于很多大案要案争议案,法院都会咨询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征求专家意见。更值得一提的是,法学所还有一个很特别的部门:法律诊所。这个诊所直接和地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关联,社科院会安排所有通过司考拿到证书的同学参加所有这些实体部门的咨询、庭审、调解等活动。等于让学生提前融入职业状态,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

还要特别一提的是,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努力打造的“社科法硕”(JMCASS)品牌已经成为我国法硕教育的亮点。司法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同类专业中首屈一指;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荣获“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师”和“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双项大奖;连续3届在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上作经验介绍;“中国法硕网”(一级域名)与《中国法硕报》先后成功开办。试问,全国哪一所高校的法学院如此重视通常以“二等公民”视之的法硕生?

误读四:社科院每年一志愿考生少,说明学校不好、没市场

社科院法律硕士每年的一志愿考生确实不多,不过这能否就说明社科院差呢?我们应该首先分析以下报考人数少的原因。

第一,很多考生并不了解科研院所也招生的这一事实。提起考研,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大学,有几人会想起科研院所呢?很多人甚至竟不知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存在。在考生那儿,科研院所的知名度远不如高校。

第二,京内考生嫌良乡太偏,京外考生不敢报考。北京地区的本科生在京城混了四年,习惯了三环四环的繁华热闹,让他一下子去五环外的良乡,多多少少还是会不太太情愿的。地方上的考生觉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字号单位,一般没有充足的把握也不敢报考。这些都是情理之中的事。

第三,很多考生割舍不下心中的“985”、“211”情结。如上文中提到的,社科院研究生院不属于高等学校,自然也就不会是“985”、“211”高校了。对于那些“唯985、211论者”自然没有吸引力。

第四,社科院研究生院校区位置稍偏。的确,五环外的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不可不谓之偏。但偏与不偏是相对的,可它毕竟处于中国法学、立法、司法的中心——北京,毕竟离天安门也就只有1个多小时的车程。既然选择了在北京这种特大城市学习生活,就要做好坐长距离地铁的准备,就要忍受城市过大给交通带来的不便。法律硕士生在三年时间里既要弥补法学本科四年的底子,又要达到研究生的水平,还要练就胜过法学硕士生的实务本领,最重要的还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这四重任务之下,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享受京城之繁华?再者,大学这种占地过多的单位本来就不适合在首都的市区内,北大、清华等海淀高校在建国之初也都是在当时北京的西郊,纵观世界各国名校又有几所坐落于繁华闹市区呢?

第五,社科院研究生院非自主划线院校,被一流学生多做“备胎”。上文提到,水平一般的学生不敢报考社科院研究生院,水平一流的首选北大人大,那么,水平次一流的(“985”、“211”毕业,英语六级,初试分数340以上)一般会一志愿报北大人大并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为调剂首选。我身边就有很多一志愿考北、青、人落选而调剂过来的同学,每年都是如此。其实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社科院研究生院一家身上,全国非34所自主划线校之外的所有招生单位都难逃“备胎”命运。请看2014年4月12日《中国青年报》的如下报道:一所非211高校的法学院教授将这34所高校比喻为“女神”,其他高校则是“备胎”,其社会认可度和受追捧度都无法与34所相比,在专业硕士这一新兴事物上体现尤甚。由于只能根据国家线来招收学生,招到优秀的学生变得越来越难。李睿(化名)是山西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在她考研的2011年,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是50人,她考上后发现,自己竟然是唯一考过国家线的学生,其余49个名额都得靠调剂填补。她所在的山西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近几年的情况一直不容乐观:计划招生人数都在30人左右,但每年过国家线的都只有一两个人。

可见,每年社科院研究生院一志愿人数较少,主要是基于上述五点原因,并非是由于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的实力差造成的。考生在选择院校的时候,考虑是多元的,加之考生信息不对称,不选社科院研究生院也有其理由,但绝不是由于对“社科法硕”实力的考虑。内因是第一位的,“社科法硕”实力的强弱完全由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学科建设水平、师资水平、科研水平、就业情况等内在因素决定,而不以外因决定。

实际上,法学院,加上各种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律系等,全国有600多个;而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只有社科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两所第一位的任务是科研,做好党和国家的法学智囊,因此不是很重视法学教育的宣传。2011年3月20日,当法学泰斗、中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奠基人、百岁老人芮沐因病逝世时,北京大学为芮老专门开辟了“沉痛悼念芮沐先生”的网页,媒体也铺天盖地地报道,世人皆知其为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熟不知芮老正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的首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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