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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犯的故事

古代押送流放的女犯人,要走数千里,为何衙役们却都争抢着去?

引子

孟德斯鸠: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女犯的故事

在古时候有一种刑法,就是把犯罪既不是特别严重,又不是很轻的罪犯给流放到偏远的地方。关于流放的起源,最早应该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经过几个朝代的迭代,到了唐朝,流放成为重要五种刑罚之一。既然是流放,那就需要官府派官兵押送,这些官兵们不仅要将这些犯人押送到千里之外,还要再重新返回。应该说很多人不会愿意干这个差事,但是为何很多衙役争相抢这个差事呢?

要知道,流放的地方一般都是流放到非常偏远的地方,要靠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上千里。且不论要走很远,而且押送犯人的衙役们在未来几个月要远离自己的亲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路上艰辛不说了,还有可能会遇见猛兽,可以说是一件苦差事。为何衙役们却都争抢着去?在古代,押送流放的女犯人,要走数千里这样的差事,衙役们更喜欢,这其中是有什么门道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是以下三个。第一个理由是古代的俸禄制度。在古时候,每一个差事的俸禄是不同的。对于这种要押送犯人去很远的地方的差事,干这份差事的衙役的俸禄可能会比在衙内的俸禄高很多。用现代的话来解释就是出差补贴高。古时候的衙役,别看穿着管家的衣服,在百姓面前耀武耀威的,其实他们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仅仅只能保证温饱。如果能有押送犯人的差事,自然会有很多人争抢,在押送的路上难免不能搜刮点油水出来,说不定还会有犯人的家属送来钱财让他们的家人过得舒服点呢,这样的美差谁不想做呢。

关于衙役押送犯人,在野史上还有一段奇妙的故事。说是一位衙役奉命押送一个女犯人,在路途上,这个女犯人和衙役们有说有笑,好像这是一段愉快的旅途。甚至在漫长的押送路途中,衙役爱上了囚犯。为了能和囚犯生活在一起,那位衙役杀害了另外一名衙役,和那名女囚犯隐姓埋名,过起了幸福的日子。或许会问,这样不会被官府追捕吗?在古时候,信息交流非常慢再加上押送犯人本就是一个非常耗时的工作,等知道衙役和犯人都失踪的消息,估计都要好久好久了,过了那么久,官府也没有再去追求的必要了。

衙役们喜欢押送女犯人的第2个理由是自在。押送犯人的路途上,最大的官就是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了,正所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每天自由自由,不用听领导的吩咐全凭自己做主,每天想走哪里走哪里,想走多远就走多远。而且因为押送犯人又累又哭,回到衙门后也会安排一些轻松的活计,让他们享享清福,顺便和朋友们吹嘘一下路上的新鲜见闻。

第3个理由可能是押送的是女囚犯。为什么这么说呢?能被判流放的女囚犯有一些家境还是比较殷实的大户人家,这些人家的女人都是娇生贵养的,怎么吃得了流放路上的苦。不想吃苦就会让家人为自己打点,比如说提供马车,提供沿途的吃喝住等等。作为押送的衙役自然也跟着享受这样的福利待遇。一路好吃好喝的打到目的地,再坐着马车慢悠悠地返回,还有拿着高额的出差补贴,这样的差事哪里是苦差,根本就是美差。

结语

这样看来,也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衙役会争相抢押送女囚犯的差事。不过这也同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层层盘剥和黑暗。这样的封建制度的结局必定就是灭亡了。

监狱犯人有哪些故事?

讲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那不是教育,是少管所。年轻气盛的我,帮朋友的忙,捅伤了一个学生,不出意料的进了少管所。

监房每间十二个人,昏暗暗的,古惑仔老多了的我,很自豪的走了进去,我坚信着弱肉强食,刚进去我就做好了准备,把牙刷磨的尖尖的,如果有人敢欺负我,我就让他尝尝我的厉害,事实也是如此,少管所和监狱一样,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当我用牙刷划开一个人的小腿后,没人敢惹我了。

少管所没有体力劳动,都是做一些手工活,我做过中国结,也糊过火柴盒。每顿只有一个菜,一天有荤菜第二天保准没有,每天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在里面混着日子。

不要去相信影视剧里的情形,那里没有欢乐,更没有希望,你唯一的期盼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出去,然后再也不回来。当然如果你不幸进去了,千万不能软弱,那样的话,你会被同伴把仅有的一点期盼也剥夺掉,监狱是一个你走不出的丛林,一但进去,就只能遵守丛林法则,怜悯同情会变得很可笑。

讲几个发生在女子监狱里的故事吧,听女友讲的。

自由是最珍贵的东西,监狱对犯人最高的奖励是减刑、假释,每个服刑的罪犯最渴望的也是能够早日新生、重获自由。

但是,有一个人却赖在监狱里着不想走。

这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女犯,在外面的时候跟家里人关系一直不好,入狱后没人来探视过她。

刑满释放的日子越来越近,她变得越来越惆怅。

有一天,她问我女友能不能把她那只带把的饭盒送给自己,她说她出去后讨饭用。

刑满那天早上,她请求女狱警给她加刑让她留下来,但那是不可能的,狱警把她连哄带骗的弄出了监狱,办完手续,给了一些路费就把她打发走了。

没有可以换的便服,她就那样穿着囚服踏上了新生之路。

到了晚上,女狱警跟我女友她们讲,那个女的又回来了,赖在值班室不肯走,说里面有饭吃,有衣穿,病了还有药吃,说她在外面转了一圈一口饭都没讨到,眼看天要黑了,她没有睡觉的地方,所以又回来了。

还有一个女犯,反应有些迟钝,坐了多少年监狱,余刑还剩多少,她都没个数。

每个女犯的床头上都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罪名、刑期起止日期等基本资料,别人当然可以从这方面大致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

她说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坐牢坐到头发都白了,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出去。

她也属于“三无犯”,没有经济来源,平日里靠给同犯挑水、洗衣服、搞卫生来换取一些日用品。

运气好的时候,有些女犯还会给她一杯奶粉喝喝。

她经常求我女友帮她算账,她说她家后山上有很多树,那些树都没人要,她回去后把那些树砍下来,然后卖给别人,能卖多少钱?

然后我女友就安慰她,假装仔细算过后告诉她她出去后会有很多很多钱,每当这时候,她都会乐得合不拢嘴。

我女友很好奇,问她要那么多钱干嘛,她一脸向往地对我女友说:“我要用那些钱,买很多很多奶粉,我要顿顿吃奶粉!”

有个乡下的小姑娘,没读过几年书,在城里打工期间被坏人利用,稀里糊涂就成了别人的同案犯,然后被判刑两年。

有一天,她给妈妈写了一封信后交给狱警检查,女狱警看了一半就笑得花枝乱颤,然后来监室帮她改正错别字。

监狱里都是高低床,她们家乡都是睡炕的,所以她常习惯性把床叫炕。

她睡上铺,一个年纪较大的女犯睡下铺,她瞌睡重,每天早上那个女犯都会叫她起床。

她想写给妈妈的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妈妈:

你们不要担心我,我在里面过的很好,我和一个老大娘睡在一个炕,老大娘天天早上叫我……

但是,她写了几个错别字后意思全变了:

妈妈:

你们不要担心我,我在里面过的很好,我和一个老大狼睡在一个坑,老大狼天天早上咬我……

女监也是一个小 社会 ,每天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故事中有悲、有喜,有悔恨,也有执迷不悟。

她们是一群可怜又可悲的女人,在本该享受天伦的日子里,却不得不用失去自由的代价来洗刷自身的罪恶。

说一个罪犯脱逃的故事。

某监狱一个罪犯,自以为头脑很聪明,虽然管教警察几乎天天在讲脱逃的后果,但是他已经走火入魔,非逃不可。

经过充分准备,这个罪犯撬开下水道的盖子钻了进去,然后又把掀开的盖子原样放好。大约二十分钟以后,监区发现少了一名罪犯,遂立即报警并全面排查。按说,目前监狱从宿舍到最外一层大门有十几道封锁,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有人能跑的出去,但是反复清点查找就是没发现他的影子,也没发现什么痕迹,追逃队伍于是向外围扩展。

这名罪犯起初想的简单,从下水道很快就能逃出监狱外面,恢复自由。但是他进去以后一看才傻了眼。原来下水道里边不远就是一道铁栅栏,铁栅栏用的钢筋有六十毫米直径,徒手根本不可能破坏,自己手无寸铁,估计破坏一道铁栅栏需要好几天,从目前位置到监狱墙外,至少有十几道隔离栅栏,不用说自己根本没有可能从下水道跑出去。而且下水道里边臭气熏天,也不可能长时间坚持。

结果过了三个小时,这名罪犯老老实实地原路返回,被同犯发现后,报告值班警察,立即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了禁闭室。

后来这名罪犯在禁闭一个月后回到原单位。其脱逃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加刑,但是已经积累的积分全部清零,降到最低等级严格管理,相当于加了两年多刑期。

监狱是收押改造犯人的生产劳动场所,高大的围墙,阴森的电网,与 社会 基本处于隔绝状态,常常会有一些非夷所思的事件发生。犯人服刑就是一个劳动改造、接受惩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业务关系,和监狱系统有着长期往来,侃侃里面发生的趣事,满足大家好奇心。

警棍是监狱里常用警械,威力大,受刑人员如针扎般疼痛,兹兹兹直冒火花,平常人看着就心惊肉跳,思想意志早就崩溃,有个犯人还真不怕,对他挠痒痒一般。那是夏天的一个晚上,张干士提出一个李姓犯人到值班室,可能是拿了别人鞋子,人脏俱获,李犯就是不承认。"上衣脱掉,面壁跪下",张干士厉声喝到,先是给他带上背铐,即用警棍捣起来,兹兹兹……兹兹,顿时火花四溅,李犯只是身子扭晃,下意识躲闪动做,嘴里喊冤,兹兹……兹,警棍带着声光电闪,左右上下飞舞不停,约有10分光景,警棍招架不住,电压已不足,蔫了。张警官这时有些气急,心里嘀咕这神器今天怎么啦,随又叫过来管教队长,从墙上取下两支50公分长大警棍,每人一支,左右夹击,兹兹……电流声噼里啪啦,呼呼照李犯背部、头部点开,李犯只是叫冤枉,头晃来摇去。"张干士我说啥呀,我没没……没有的事",李犯至始至终重复这向话,又持续10来分钟,警棍又败下阵来,发不出声音了。面对这其貌不扬小个子,感觉有点不可思异。

每每想起那一幕,小心叮嘱自己,千万要遵纪守法。

我一个发小的父亲就是一个典型的监狱人,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自打我懂事开始,到现在,这么多年回家也有过几次,但基本大半生都在监狱里度过。

发小的父亲有功夫,他可以手劈几块转头,上房如履平地,更是曾经一个人可以狂虐五个不要命的混混,在我很小的时候发小父亲在我们那边就已经无人不知了,曾经对我们几个小伙伴说,你们谁也别欺负我家那小子,不然,哼哼﹉吓得我们很多年一直对他家小子特别的照顾。

那时候他所在的监狱里的犯人都是下煤矿的,大家都知道下煤矿是个危险活,说不定哪天就把命搭进去了,因此,有点关系或者有点钱的都不想下煤矿,而发小的父亲由于人狠话不多,又会来事,所以成了犯人的小领导,专门管理犯人平时的衣食住行,更管理谁谁谁可以下煤矿,谁谁谁可以不用下去。

他在里面吃的好,睡得好,除了没有女人之外,样样享受都是最顶级的,吃饭不吃监狱饭,顿顿有炒菜,有肉,更是有人专门给端到面前,甚至有专门的人给打洗脚水,听说那小日子过得是相当的滋润。

如今发小早已结婚生子,而他的父亲依然在一个我不知道的监狱里过着属于他自己的人生。

每一名在“监狱”里服刑的犯人都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其版本之多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每当我们提起“监狱”一词自然就会想到在里面服刑的犯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其实也不尽其然为什么这么说,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两起比较典型的案例,阅过之后你必会感到不可思议并对在“监狱”内服刑的犯人有一个新的认知。

1987年~1995年,笔者曾在东北某劳改支队(监狱)从事管教工作。作为一名管教了解他们(犯人)的案情刑期以及“家庭状况”是我们的必修课。只有掌握了这些“犯人”具体情况才能着手制定对其(犯人)进行劳动与思想改造方案。

下面我就为读者讲述一个(原)派出所所长的故事吧。

此人家住辽宁曾任职某乡镇(原)派出所所长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阅到此作为一名旁观者你一定会感觉到不可思议,做为曾经的一名执法者为何会犯有如此低级的错误?其实这也不难理解,早在八九十年代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也是蛮大的,对于被抓现行者(卖淫嫖娼)多以拘留或者是罚款形式给予处罚。

有一天这位(原)派出所所长“米某贺”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酒店内有人嫖娼(性交易),这位“米某人”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便将犯罪嫌疑人抓捕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据他本人(米某贺)介绍,亦或是鬼使神差或者是酒精在体内作祟,由于在那个年代对警务人员喝酒的管理制度并不是很严格,于是他便与“卖淫女”达成了一项协议,并承诺其(卖淫女)事成之后就放其回家并不给予任何处罚。但令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没想到的是“米某贺”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却将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押送到了当地某“看守所”进行羁押。也正是由于这位(原)派出所所长一系列的神操作毁了自己的前程。我国刑法中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如下: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是以其它形式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的人均以“强奸”罪论处。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并致人伤残或者是死亡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纵观以上情节也就是说这名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米某贺)属于量刑适当 完全符合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但这名犯人在服刑期间始终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诉”理由,并请求法院对其进行“从轻减轻”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但时隔半年法院为其下达了一纸终审裁定书:

法院终审裁定认为罪犯“米某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并责令其“停止申诉,安心改造”。

由此我们不能看出任何抱有“侥幸心里”肆意逾越法律红线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在里面学会了补衣服。

这个技能在看守所就学会了,之前我压根儿没摸过针线。

在看守所是没有针,也没有线的,大概是害怕被人拿来自伤或伤人。不过没关系,这可难不倒心灵手巧的在押人员。

那时候可以买硬塑料做的衣架。我们把衣架掰断,偷偷留下一小节(衣架的尸体要交给民警),然后磨尖磨细。

磨的过程大约得三四天,因为要躲着监控,小动作磨。动作大了会被发现的,你知道的,就跟上课时搞偷偷摸摸一样。

磨出针的样子后,再用小碎石慢慢的在针的头部戳出一个洞。

这样,针就完成了。

做完了针,还要有线。

看守所是一个人员往来比较频繁的地方,人走了之后(满刑或去监狱),会把衣服留下来。留下来的衣服被我们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好看的拿来给“三无人员”,不好看或者烂的,就废物再利用。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当然就是线。

线的柔韧性不强,所以拆的时候务必要慢,断了就不太好了。

有了针线,补衣服就简单了许多,只是要躲过摄像头。

其实补衣服也并非是为了衣服,更多的是借此打发时间,你知道的,补一个洞可能要一个星期才能完工。

现在要说的是培训班上一个老警官说的真实故事,这故事的前前后后折射了在当今转型 社会 里,许多关乎法律、体制、家庭的东西,耐人寻味又说不清楚 就记录下来吧

这个犯人我不知道名字,称之为老头吧

故事一

老头其实不老,五十多岁而已 住在市郊 有自己的一间房和一亩三分地?

老头可能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也可能是个脾气暴躁的阿土伯

总之 有一天 老头亢奋了

因为家里菜地地盘问题和邻居起冲突

民警前来调解时候

老头升级为暴走状态

在情绪激动下往民警脸上抹了泥巴

老头被判袭警罪or妨碍公务罪两年

(老头 你在那个激动的下午 意识到这是一个悲剧的开始吗?)

故事二

老头在看守所被打的很惨,后来判决书下来了,要送到监狱时候已经快死了

犯人入监要体检,体检不过关不予收监。带他来的干部叫他坚持走进去体检,只要体检过关了这包袱就可以丢给监狱了,可惜老头身体差到坚持不完体检,结果“走着进来,躺着出去”,又被退回看守所

老头两次入监体检都不过关而不予收监。

看守所领导急了,来做监狱工作,没人敢要老头,最后只好抽签,这样老头来到了倒霉的老警官中队

(老头在看守所的故事别问我 我也不知道)

故事三

老头家人从来没有来探监过,据说家里很穷,连市郊到监狱的路费都凑不齐

老头身体太差不能劳动

不久又精神失常了,天天趴在窗台讲胡话。

老头无汇款无探监,全靠犯人们接济的口粮生存(为什么我会联想到所谓的穷人帮穷人的希望工程?)

久不劳动又不被挨打,老头居然长胖了,非常胖。

故事四

有一天 老头从睡铺上滚下来

就死了。

突然间就冒出了一大群家属要讨赔偿,三十多个人堵着监狱门口,民警上下班都要避开绕着走

没办法 倒霉的老警官又是他 带着装老头五脏六腑的塑料桶去机构尸检

尸检报告出来 大家松了口气 是心血管梗塞导致死亡

那一茬家属瞬间又不见了 连骨灰也不领

(想想故事三)

结局

老头的骨灰一直存放在火葬场

诺干日子后 因为没缴费被火葬场处理掉了

就这样

老头消失了 不留下一点痕迹 除了我寻忙保存下来的记忆

老头 不知道你家菜地的菜收了否?现在要说的是培训班上一个老警官说的真实故事,这故事的前前后后折射了在当今转型 社会 里,许多关乎法律、体制、家庭的东西,耐人寻味又说不清楚 就记录下来吧

这个犯人我不知道名字,称之为老头吧

故事一

老头其实不老,五十多岁而已 住在市郊 有自己的一间房和一亩三分地?

老头可能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也可能是个脾气暴躁的阿土伯

总之 有一天 老头亢奋了

因为家里菜地地盘问题和邻居起冲突

民警前来调解时候

老头升级为暴走状态

在情绪激动下往民警脸上抹了泥巴

老头被判袭警罪or妨碍公务罪两年

(老头 你在那个激动的下午 意识到这是一个悲剧的开始吗?)

故事二

老头在看守所被打的很惨,后来判决书下来了,要送到监狱时候已经快死了

犯人入监要体检,体检不过关不予收监。带他来的干部叫他坚持走进去体检,只要体检过关了这包袱就可以丢给监狱了,可惜老头身体差到坚持不完体检,结果“走着进来,躺着出去”,又被退回看守所

老头两次入监体检都不过关而不予收监。

看守所领导急了,来做监狱工作,没人敢要老头,最后只好抽签,这样老头来到了倒霉的老警官中队

(老头在看守所的故事别问我 我也不知道)

故事三

老头家人从来没有来探监过,据说家里很穷,连市郊到监狱的路费都凑不齐

老头身体太差不能劳动

不久又精神失常了,天天趴在窗台讲胡话。

老头无汇款无探监,全靠犯人们接济的口粮生存(为什么我会联想到所谓的穷人帮穷人的希望工程?)

久不劳动又不被挨打,老头居然长胖了,非常胖。

故事四

有一天 老头从睡铺上滚下来

就死了。

突然间就冒出了一大群家属要讨赔偿,三十多个人堵着监狱门口,民警上下班都要避开绕着走

没办法 倒霉的老警官又是他 带着装老头五脏六腑的塑料桶去机构尸检

尸检报告出来 大家松了口气 是心血管梗塞导致死亡

那一茬家属瞬间又不见了 连骨灰也不领

(想想故事三)

结局

老头的骨灰一直存放在火葬场

诺干日子后 因为没缴费被火葬场处理掉了

就这样

老头消失了 不留下一点痕迹 除了我寻忙保存下来的记忆

老头 不知道你家菜地的菜收了否?

古代女囚入牢要受到什么屈辱?

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女子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清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铯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杖时是打死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窗敝炖滞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监狱一女囚犯收工后神秘失踪,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一尸两命?

女囚犯是王添娣,当时的她有了身孕,在逃狱过程中,被本来带领的人梁庆义在荒郊野外给掐死了,导致了一尸两命的惨案。故事发生在广东韶关,在当时,按理来说当时的监狱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可就是在一天晚上干活完应该回狱中休息时,狱警发现女犯人王添娣却神秘失踪了,这样一个大活人怎么会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呢?监狱高度重视这件事,立刻派出警察去调查王添娣的下落。

警察们将监狱内外仔仔细细地排查了一个晚上,结果还是毫无线索。这时,有犯人向警察报告称,在案发当晚曾经看到过王添娣和拉煤车的工人梁庆义在一起过。民警听闻后对这条线索高度重视,经验告诉他们这件案子和梁庆义绝对有关系。他们连夜赶到拉煤工人梁庆义的家中,一敲门,看到梁庆义明显见到警察后神铯慌张,且一直沉默不说话,反应明显不正常。

警察仔细查看,发现梁庆义的脸上竟然有一道疤痕。民警询问他,他支支吾吾只说是不小心摔伤的,审讯到了这里,民警的直觉告诉他们案件已经要水落石出了。终于,在自我精神的压力下,梁庆义的精神崩溃了,他突然跪下坦白,是他在野外杀死了王添娣,经过一夜仔细审讯,梁庆义交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原来,女犯王添娣在监狱中和男犯罗田喜有染并怀有了身孕,罗田喜想让王添娣可以和孩子在外面过好一点的生活,所以行贿拉煤工人梁庆义,想让他把王添娣带出去,可是在带出去后,由于王添娣一直让梁庆义继续带她走,梁庆义在害怕和恼羞成怒中杀了王添娣,造成了一尸两命。

韩剧:忘题片名了,讲同期监狱里四个女犯人的故事,有谁知道的

《传说的魔女》为韩国MBC于2014年10月起播出的周末特别企划剧,由朱成宇导演执导、具贤淑编剧执笔,韩智慧、河锡辰、高斗心、吴贤庆、河妍秀等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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